编辑: 南门路口 | 2018-08-11 |
经研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于2015年6月10日取得省环保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主要建设内容为:在公司半钢子午胎车间的半钢制造部C区流化处内设置1台X射线检测设备,用于检测真空系列产品的内部结构,设备属于Ⅱ类射线装置.
二、根据福建省辐射环境监督站编制的《1台X射线实时成像检测系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及相关材料表明:
(一)在正常工况下,场所屏蔽效果符合防护要求.
(二)辐射工作场所的职业工作人员和周围公众人员的年有效剂量分别低于相应的剂量约束值,符合环评批复要求.
(三)配备了必要的辐射防护用品及监测设备,辐射工作人员均持证上岗并配备个人剂量剂,建立了个人剂量档案.
三、该项目基本落实了项目环评及批复文件提出的的各项环保措施,其运行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符合辐射环境保护的要求,具备环保验收条件,同意通过项目竣工环保验收.
四、你公司还应加强对环保设施的维护和人员辐射安全培训,并做好相关记录.
五、委托市辐射环境监督站负责该项目生产期间的环保日常监管. 莆田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7月5日 抄送:市辐射环境监督站. 莆田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6年7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