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ys520855 | 2018-08-13 |
(二)、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构成 2.1招标文件包括以下部分: 2.1.1招标公告;
2.1.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1.3供应商须知;
2.1.4供应商须知补充事项;
2.1.5评标办法;
2.1.6合同格式;
2.1.7采购需求;
2.1.8投标文件格式;
2.1.9图纸、答疑、补遗、补充通知等. 2.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件、条款和规范等要求. 2.3供应商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2.4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5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2.5.1 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方式进行澄清与修改 2.5.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人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在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人和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3.1投标文件构成与格式 (1)投标函;
(2)开标一览表;
(3)诚信承诺书;
(4)货物分项报价表;
(5)技术规格响应表;
(6)商务要求响应情况表;
(7)货物服务技术方案;
(8)资格证明文件;
3.1.1投标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响应及承诺文件. 3.1.2除专用术语外,投标文件以及供应商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制的文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3.1.3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投标文件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1.4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投标文件应使用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允许以多种货币报价的,应当按照中国银行在开标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成人民币. 3.1.5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3.1.6开标后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 3.2报价 3.2.1供应商应以 标段 为报价的基本单位.并以 标段 为单位制作投标文件. 3.2.2价格标开标一览表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