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onven | 2019-08-31 |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按照省市节能减排总体目标要求,进一步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做到措施到位、奖罚分明,切实做好节能减排工作,确保完成我县今年节能减排目标任务.
二、考核对象
(一)县节能减排办公室、发改局、环保局、统计局、财政局、广电局、供电公司等7个节能减排综合管理部门和县工信局、住建局、农牧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城管局、事管局等7个行业主管部门.
(二)19个乡(镇)、四大园区管委会和除节能减排综合管理部门与行业主管部门之外的其他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三)重点企业和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三、考核依据 今年省、市、县下达的节能减排任务目标有关文件、县绩效考核系统下达的各单位节能减排任务目标及相关规定要求、考核细则.
四、考核方法及内容 考核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实事求是的原则,采用量化考核办法,在县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县节能工作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县节能办)和减排工作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减排办)会同县绩效考核办和有关部门分别组织实施. 考核分季度考核和年终考核两种形式,均设置节能减排目标和节能减排措施两项指标,标准分均为1000分.其中,节能减排目标为定量指标,以省、市、县下达的年度目标为基准,按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分,标准分为500分;
节能减排措施为定性指标,重点对县直各部门、有关乡镇、企业节能减排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考评,标准分为500分.季度考评按上述方法计分,节能工作重点考评目标完成情况,减排工作重点考评措施落实情况.年终考核成绩=一季度得分*10%+二季度得分*10%+三季度得分*10%+年终考核得分*70%.
(一)节能考核 1.对县直各部门、各乡(镇)和四大园区的考核(标准分1000分) (1)常规性考核 包括机关节能约束目标考核(500分)和节能措施考核(500分). (2)发展性考核 结合单位实际开创性开展工作并在节能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的部门、乡镇和园区采用发展性考核,针对其所作贡献进行加分,上不封顶. 2.对市监控重点耗能企业和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考核(标准分1000分) (1)控制性考核 包括企业年度节能量目标(250分)、产值能耗降低率(150分)节能项目、淘汰项目和节能措施(600分). (2)发展性考核 对利税高、能耗低的企业采用发展性考核,针对其所作贡献进行加分,上不封顶.
(二)减排考核 1.对各乡(镇)、四大园区和企业的考核 (1)基础工作(200分) 成立领导机构50分;
党政领导班子重视50分;
制定减排计划50分;
建立减排档案50分. (2)完成年度工作目标(700分) 按照核算细则完成减排目标的.按照各单位全年任务,分解到二至四季度按比例完成,提前完成增分,推迟完成扣分. (3) 创新工作(100分) 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有减排工作典型经验做法,并取得实效. 2.对县直部门的考核(重点考核尚未实行集中供热的县直机关单位) 按照部门职责,对各自分管的减排工作实施考核.没有实现集中供热的机关单位要尽可能地接通供热管道,实现集中供热.对在2011年11月15日前提前完成的单位加100分,对既没有实现集中供热,也没有安装有效脱硫除尘设施的单位扣900分.
五、考核程序及结果
(一) 被考核单位根据省、市、县下达的年度节能减排目标,提出落实方案和保障措施,于2011年3月底前报县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被考核单位每月在绩效考核系统上提交工作计划与工作小结;
(三)被考核单位并于每季度末将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情况和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材料报县节能办和减排办.年终将全年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情况和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材料报县节能办和减排办;
(四)县节能办和减排办分别会同有关部门,通过现场核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被考核单位节能减排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评价考核和监督检查.考核结果经主管县领导审签后,上报县绩效考核办. 节能和减排工作采取分别考核、综合奖惩办法,考核结果按照考核得分分为优秀(1000分以上)、完成(900-1000分)、未完成(900分以下)三个档次.节能、减排目标均为否决性指标,未完成节能、减排目标的即为未完成档次.
六、奖励与惩戒
(一)奖励 通过考核,结合各单位和企业在全县节能减排工作中承担的目标任务,评选出年度节能减排工作突出贡献奖单位、节能减排工作先进单位、节能减排工作先进企业、节能减排工作先进工作者,由县政府给予表彰奖励. 1. 节能减排工作突出贡献奖单位 5个,分别给予10万元的奖励. 评选条件:年度节能减排工作考核档次为优秀,创造性开展工作并取得实效,对全县节能减排工作做出突出贡献. 2. 节能减排工作先进单位 20个,分别给予5万元的奖励. 评选条件:全面完成年度节能减排工作目标,主动开展工作,严格落实省市县节能减排各项措施,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开展各项活动,对全县节能减排工作作出较大贡献. 3. 节能减排工作先进企业 10个,分别给予5万元的奖励. 评选条件:全面完成年度节能减排工作目标,企业领导重视,管理措施到位,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开展各项检查活动.对全县经济增长和节能减排目标实现做出较大贡献. 4. 节能减排工作先进工作者 50名,分别给予1000元奖励. 评选条件:在推进节能减排工作中,积极主动,卓有成效,责任心强.特别是在本单位能够起到骨干带头作用,圆满完成承担的工作任务,成绩显著,事迹突出. 以上奖励资金由县财政列支.
(二)惩戒 1.季度考评没有达到进度要求的乡(镇)、园区管委会、综合管理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其他公共机构和国有企业给予黄牌警告、全县通报批评.年终考核为未完成档次的乡(镇)、园区管委会、综合管理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其他公共机构和国有企业,主要领导在全县节能减排大会上作出检查,取消其党政 一把手 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并严格实行问责制和 一票否决 制.连续两年完不成节能减排任务的县直部门、乡镇,主管领导引咎辞职. 2.季度考评没有达到进度要求的重点企业,给予黄牌警告,按照省、市、县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差别电价、水价、气价.年终考核结果为未完成档次的重点企业,其法人代表在全县节能减排大会上作出检查,取消其评先评优资格,实行项目限批,依法停水停电和停产整顿.同时,根据邯郸市《关于实施节能减排 双百+否决 责任制的通知》(邯办发〔2008〕5号)文件要求,其法人代表不得担任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 3.对在节能减排考核工作中弄虚作假、瞒报、谎报情况和数据的县直各部门、各乡(镇)、四大园区、国有企业和重点企业,取消其所有荣誉和奖励,在全县通报批评,并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1.县直部门、乡(镇)和园区节能目标考核细则 2.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目标考核细则 3.园区及企业减排目标考核细则 4.乡(镇)减排目标考核细则 5.县直单位(供热锅炉)减排目标考核细则 县直部门、乡(镇)和园区节能目标考核细则 考核类别 考核指标 考核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考核方式 常规性考核 节能目标(500分) 年度节电、节水、节油等指标降低10%.
500 完成年度计划目标得500分,完成目标90%得450分,80%得400分,70%得350分,60%得300分,60%以下不得分.本指标为否决性指标,只要未完成目标值即为未完成等级. 查看资料、记录 节能措施(500分) 节能工作组织和领导情况
50 1.领导重视,把节能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20分;
检查会议记录,领导班子全年专题研究本部门节能工作的会议不少于2次,少一次扣5分. 查看资料、记录,实地查访 2.组织健全,成立了节能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定期召开会议,解决重大问题,30分;
检查会议记录和档案,没有组织机构不得分. 制度建设和日常管理
200 1.制定年度节能计划并逐级分解落实到位,50分.查看有关文件. 查看资料、记录 2.定期开展节能工作检查和考核,30分.对所辖下属单位2010年履职情况进行评价. 3.制定本部门节能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50分. 4.按时上报上级管理机构交办的各种能源报表和材料,50分. 5.按时在绩效考核系统提交工作小结,20分. 节能专项资金投入情况
100 1.明确列支节能专项工作经费,50分. 查看资料、记录 2.公共机构机关用耗设施及照明灯具节能改造资金落实,并完成年度改造任务,50分. 节能宣传情况
50 1.认真组织宣传《节能法》、《河北省节能条例》等节能法规,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