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飞鸟 | 2018-08-14 |
如对本产品和服务有任何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中国建设银行销售本产品的营业网点工作人员、95533客户服务电话以及互联网www.ccb.com进行反映,我们将按照相关流程予以受理.
一、产品要素 产品名称 乾元―共享型 2011年第203期理财产品 产品编号 ZH070411003122D52 产品类型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 目标客户 合适的法人客户、具有相关投资经验且风险承受能力较强的高资产净值客户 内部风险评级 (三盏警示灯) 本金及收益币种 人民币 产品规模 产品募集期内,产品募集上限为30亿元,募集下限为5000万元 中国建设银行可根据市场和产品运行情况对规模上下限进行调整,详见第三条约定. 客户预期 年化收益率 单笔认购金额在10万元(含)至50万元(不含)之间的投资者最高预期年化收益率为5.00%;
单笔认购金额在50万元(含)以上的投资者最高预期年化收益率为5.20% 中国建设银行可根据市场情况等调整预期年化收益率,并最迟于新的预期年化收益率启用之前2个产品工作日进行公告. 收益计算规则 根据客户的投资本金、每笔投资本金的投资天数及实际的年化收益率计算收益 产品募集期 2011年11月1日至2011年11月3日 产品募集期内,客户将认购资金缴存至客户指定账户之日起至理财产品成立日(不含)期间,客户可获得认购资金的活期存款利息收益.募集期内的利息不计入投资本金. 产品成立日 2011年11月4日 产品期限 122天(不含产品到期日) 不含产品到期日.中国建设银行有对产品进行提前终止的权利,详见第六条. 产品到期日 2012年3月5日 到期日至兑付日之间不另行计算投资收益及利息 认购起点金额 高资产净值客户购买的起点金额为10万元,以1万元的整数倍递增. 法人客户购买的起点金额为100万元,以10万元的整数倍递增. 中国建设银行可根据需要对这一条款进行调整,并至少于新的购买起点金额及递增金额启用之前2个工作日公布. 附属条款 高资产净值客户、法人客户无最高投资限额,但是不能超过本产品规模上限. 中国建设银行可根据需要对这一条款进行调整,并至少于新条款启用之前2个工作日公布. 税款 中国建设银行不负责代扣代缴客户购买本产品的所得税款. 其他 1.中国建设银行可根据需要对产品功能进行优化或升级,并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公布. 2.本产品不具备质押等担保附属功能. ?
二、投资管理
(一)理财产品基础资产构成 中国建设银行作为理财产品的受托人,代表理财产品客户的集合体将本理财产品所有募集资金与中国建设银行 乾元―日新(鑫)月异(溢) 按月开放资产组合型人民币理财产品的募集资金一同投资于 乾元―日新(鑫)月异(溢) 按月开放资产组合型人民币理财产品指定的资产组合.
(二)投资策略 本理财产品在执行价值投资策略的同时注重提高短期收益.本理财产品募集的资金与 乾元―日新(鑫)月异(溢) 按月开放资产组合型人民币理财产品的募集资金一同投资于优质企业的股权(收益权)、信贷资产、应收账款等资产,债券、同业存款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投资工具,在保障理财产品流动性的同时提高产品收益率.
(三)资产配置比例 1.股权类资产投资余额占资产池规模的比例为0%-70%. 2.债券和同业存款等高流动性资产投资余额占资产池规模的比例为30%-100%. 3.信贷类资产投资余额占资产池规模的比例为0%-70%. 4.其他资产投资余额占资产池规模的比例为0%-70%. 以上配置比例,由于兑付客户投资本金收益等流动性资产消耗引起被动超额时除外,且中国建设银行可根据市场变化和产品运行情况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