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NaluLee | 2018-08-16 |
五、投标报价
1、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984610.77元,超过此控制价的报价无效,项目安全文明措施费为:198335.36元,此费用不作为竞争性费用. 2.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 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需求书所列招标工程范围及工期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作为投标人计算单价或总价的依据. 4.采购人按照招标图纸编制了工程量清单,该清单载于本招标文件附件中供投标人报价参考,投标人按照采购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招标文件、标准规范和工程量清单结进行工程量清单填报单价和合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未填报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视为完成该工程项目所需费用已包含在其它有价款的竞争性报价内,在实施后,采购人将不予支付. 5.投标人应对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对照招标图纸进行复核,如工程量清单与招标图纸不符,投标人应提出异议,采购人将予以答复.投标人如对工程量清单与招标图纸无提出异议,即视为工程量清单与招标图纸的工程内容一致.实际施工中若发现少算、漏算的情况,结算时一律不作调整. 6.投标人在投标工程量清单中所报的单价和合价,以及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价格均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成本、利润、税金、开办费、技术措施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风险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所有费用. 7.若报价明显低于其成本(为保证项目质量,报价人的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80%时(含80%)),报价人须对报价合理性及成本构成作书面说明(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内容必须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税费).注:如未能就报价合理性及成本构成作书面说明,将被视为低于成本报价而报价无效.
六、材料及设备供应 本工程所承包范围内所需的材料、成品、未成品、设备的采购、运输、保管、质量等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 1.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其名称、品种、型号、规格、质量等,均应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有关规范及要求. 2.本工程所使用的主要材料投入使用前,承包人需提供样品及出厂合格证给项目监理审核,并报采购人批准后方可投入使用. 3.由于投标人提供的伪劣、假冒等所有不合格材料而导致的损失、事故及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人负责并赔偿采购人所有损失,并负责更换所有已施工的不合格材料. 4.采购人保留对本工程使用之主要材料品质确认审查的权利及保留另行委托专业队伍对本工程进行独立检测的权利,有需要时将进行抽样送检,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5.招标范围之内工程所用之设备,由中标人提供.
七、付款方式
1、工程预付款: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中标人进场后按合同总价的30%支付备料款,工程累计进度达到70%时,付款至合同总价的60%,工程累计进度达到90%时,付款至合同总价的9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款至合同总价的100%,同时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交合同价5%的银行保函(期限一年)作为质保金,待一年免费质保期满后,银行保函自动失效.
2、每次支付工程款须凭税务发票支付.
八、施工条件及施工要求 1.采购人协助提供工人宿舍用地、食堂与生活设施. 2.施工用水用电各接驳点均设于施工现场边缘.施工场地内水、电管线由中标人根据施工需要自行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