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sunny爹 | 2018-08-17 |
项目不属于《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类目录和能耗限额》(苏政办发〔2015〕118号)中限制类、淘汰类.故本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 1.4.3 三线一单 相符性 (1)生态保护红线 本项目不在京杭运河(沛县)清水通道维护区范围内,无生产废水排放.本项目建设符合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 (2)环境质量底线 ①评价区大气环境质量良好. ②本项目污水经高效化粪池处理后定期委托环卫部门进行清运,不排入地表水体,不占用地表水环境容量. (3)资源利用上线 本项目用水来自张庄镇市政供水管网,市政供水能力能够满足本项目的使用. (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本项目所在区域无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符合环境准入相关要求. 1.4.4
263 相符性 根据省委、省政府 两减六治三提升 专项行动(263专项行动)部署安排,徐州市确定了 到2020年,全市PM2.5年均浓度比2015年下降22%,设区市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70.2%以上,国考断面水质优Ⅲ比例达到66.7%,地表水丧失使用功能(劣于V类)的水体基本消除 的整体目标.重点推进减煤、减化;
治燃煤、治垃圾、治黑臭、治畜禽、治VOCs、治隐患;
提升生态保护水平、提升环境经济政策调控水平、提升环境执法监管水平等,共计11个方面的举措.因省263专项行动方案中治理太湖一项不涉及徐州市,我市结合实际增加了治理燃煤污染内容.加强对电力、钢铁、焦化、水泥等重点大气污染行业实施治理提高工程,严格环境监管,到2020年全市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量削减22%以上.严格大气环境执法监管,加大对全市重点大气污染企业执法监管力度,加大监察监测频次,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从快从严从重处罚.对全市范围内环保 三同时 不落实、污染防治设施运行不正常、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钢铁、焦化、水泥(含粉磨站)等大气重污染企业,一律实施限产、停产治理. 对照中共江苏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两减六治三提升 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七)治理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相关要求进行相符性分析,具体见下表. 表1-6 与《 两减六治三提升 专项行动方案》相符性分析 序号 专项行动方案要求 本项目 是否相符
1 通过采用结构调整以及原料替代、过程管理、末端治理全过程污染控制措施,全面开展VOCs减排工作. 本项目无有机废气产生. 相符
2 治理挥发性有机物污染到2020年,全省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总量削减20%以上.强制使用水性涂料,2017年低前,印刷包装以及集装箱、交通工具、机械设备、人造板、家具、船舶制造等行业,全面使用低VOCs含量的水性涂料、胶黏剂替代原有的有机溶剂、清洗机、胶黏剂等. 经表1-5分析可知,本项目符合《 两减六治三提升 专项行动方案》的要求. 本项目选址于沛县张庄镇刘庄村,不触及生态红线,根据源强与预测情况废气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对周围生态环境影响较小.符合《中共江苏省委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苏发〔2016〕47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 两减六治三提升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7〕30号)等文件的要求.为减轻拟建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积极配合263专项行动规定的相关内容,切实落实环保 三同时 ,保证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是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建设单位要坚持生态优先、未雨绸缪的保护原则,坚持经济发展、开发建设与环境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切实保护好地区的生物多样性和生态资源. 1.4.5与《江苏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指南》(苏环办[2014]128 号)、《江苏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19号)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与《江苏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指南》中有关要求进行相符性分析,具体见下表. 表1-7 与《江苏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指南》相符性分析 序号 控制指南要求 本项目 是否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