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被控制998 | 2018-08-18 |
4、根据汕尾市人民检察院(汕检发预字[2011]13号文)规定,必须对本项目报名投标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时间在投标人报名结束后,投标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由本中心统一向项目所在地的县人民检察院进行申请,查询年限为谈判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查询结果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由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取消其参与本次谈判资格. 报名资料参与正式磋商时须放入响应文件中(信用记录查询结果除外);
对报名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合格性由负责本项目的磋商小组在评审时进行评判和论断.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7月12日至2017年7月18日期间(办公时间内,节假日除外)到海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细地址:海丰县红城大道西988号县政府大院内海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谈判文件,售价150元,售后不退.(缴款方式:
1、携带银联标识的银行卡到我中心现场刷POS机缴纳;
2、银行转账或银行现金缴纳.请注明招标文件工本费、入款公司名称、项目名称及编号,并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到达我中心帐号为准,逾期视为报名无效,请各有意参与的供应商提前办理报名手续.)
七、提交谈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17年7月25日下午2点30分.
八、谈判(磋商)时间:2017年7月25日下午2点30分.
九、递交谈判(磋商)响应文件和谈判地点:海丰县红城大道西988号县政府大院内海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年7月12日至2017年7月18日止. 十
一、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官网上完成供应商注册,具体注册步骤:进入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官网)-用户登陆-立即注册-供应商-注册成功. 十
二、联系事项 采购人:海丰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地址:海丰县县城内 联系人:李北泉 联系
电话:0660--6336686 传真:0660--6336686 邮编:516400
(二)采购代理机构:海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海丰县红城大道西988号县政府大院内 ???联系人:颜哲军?联系
电话:0660-6812208 ???传真:0660-6855051?邮编:51640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黄先生?联系
电话:0660-6812208 十
三、缴款银行
1、保证金缴纳银行:
2、采购文件工本费(报名)、代理服务费缴纳银行: 开户行:工商银行海丰支行 ? ? 开户行:中国银行汕尾海丰支行营业部 开户名:海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开户名:海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号:2009
0020 2920
9003 087 ? 帐号:7367
6607 4619 发布人:海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日期:?2017年7月11日 温馨提示:供应商特别注意事项
一、 请供应商特别留意磋商文件上注明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我中心恕不接收.因此,请供应商适当提前到达会议室.提交首次响应文件开始时间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二、 磋商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磋商免受供应商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为本次磋商的必要组成部分,建议供应商仔细阅读磋商文件中关于磋商保证金的描述.以银行转账方式交纳磋商保证金的,磋商保证金必须于2017年7月25日14:30前到达账户,以达账时间为准.
三、 参与磋商且尚未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登记注册的供应商,应在报名成功后最迟必需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三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注册过程中如有任何疑问,可咨询广东省政府采购网技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