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笔墨随风 | 2018-08-18 |
一、申报对象 在本区范围内建设且于2018年5月3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投产发电的各类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二、申报材料
1、申请表
2、项目备案文件
3、项目纳入上海市年度规模的文件
4、并网验收意见单
三、其他事项
1、项目申请材料一式五份,并于2019年3月31日前送至区发改委节能减排科,逾期不予受理.
2、项目申报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中,除原件外其他材料需加盖企业公章予以确认.
3、个人光伏项目由电力公司打捆申报,居民个人无需单独申报. 特此通知. 上海市松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3月14日 联系人:张兰
37739109 地址:松江区园中路1号1号楼703室节能减排科 附件: 上海市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 申请日期: 年月日申报单位、用户基本信息 单位用户 填报单位名称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组织机构代码 联系电话 个人用户 填报(由各供电公司代) 姓名联系电话 家庭地址 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规模 批复文件 投产时间 社会效益分析 (个人光伏项目不需填写)
1、项目与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发展规划、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2、项目技术方案、技术特点及技术先进性分析
3、节能减排效益及对推动本市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发展作用分析
4、对本市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相关产业带动示范效应分析 项目情况 区县发改委或管委会审核意见 申请单位(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