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梦里红妆 | 2018-08-22 |
15 公证费 由中标人向公证机构支付
16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付合同总价款的60%,供货安装调试完毕经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总价款的90%,余款作为质保金待设备运行12个月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付清.
17 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17年3月13日至2017年3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路8号)12号窗口.
18 投标截止及开标
1、日期:2017年4月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北城新区北京路8号)开标室.
19 项目负责人 联系人:李老师 王老师 联系
电话:18653989589
18669555009 20 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
一、总则1.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
第一章《投标邀请函》中所叙述的项目. 2.定义 招标人系指临沂市公安局刑侦支队. 招标代理机构系指临沂市鸿泰招标有限公司. 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的法人单位. 评标委员会系指由招标采购单位依法负责组织,由招标人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中标人的临时组织. 中标人系指由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较强,综合竞争实力最优,取得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资格的投标人. 3.使用文字种类、计量单位及货币种类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之间有关招标投标所有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电传、传真、电报,下同)的来往函件、记录等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须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中有关货币的数额表示全部以人民币计算. 4.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合格的投标人 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投标人必须满足本招标文件
第一章《投标邀请函》中的相关要求. 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在以往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违纪、违规、违约等不良行为. 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山东省、临沂市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招标文件的其它规定和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材料将获得被评审的资格. 6.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时间起90日.在此期间,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受招标文件约束,如投标人被授予合同,投标人不得拒绝. 原定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若出现特殊情况,招标方可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 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答复是否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 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 本须知第7条投标保证金的规定适用于延长后的投标有效期. 7.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未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的投标.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签订合同后并交纳相关费用后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1)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向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电汇或网银的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80000元(友情提示:因每笔保证金缴纳、换取凭据需一定时间,为不影响贵公司按时参加开标,请于尽量于投标截止日期前提前办理完毕交纳手续,另外恕不接受上述要求以外的交纳方式). 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汇款信息: 账户名称: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开户银行:临商银行新华支行 账号:818330101421002703(电汇注明交易登记号:17CGSZ0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