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8-08-23 |
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它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平原县第一中学新建科技实验楼项目 建设单位 平原县第一中学 法人代表 楚永熙 联系人 楚永熙 通讯地址 平原县第一中学(南临平安西大街,西临滨河路) 联系电话
13969225983 传真 -- 邮政编码
253100 建设地点 平原一中院内教学办公区正北位置(学校大门正北方向) 立项审批单位 平原县发展和改革局 批准文号 建设性质 新建√改扩建 技改 行业类别 及代码 P8331普通初中教育 占地面积 (平方米)
1100 绿化面积 (平方米)
0 总投资 (万元)
2579 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89.8 环保投资占 总投资比例 3.48% 评价经费 (万元) 预计投产日期 2020年11月 工程内容及规模
一、项目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加快普及初中阶段教育,满足社会对初中教育资源的需求,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在平原一中院内教学办公区正北位置(学校大门正北方向)新建平原县第一中学新建科技实验楼项目.本项目建设项目投资2579万元,占地约1100m2,建筑面积9671m2,主要建设实验室、微机室、教师办公室、多功能厅及附属用房、舞蹈室、阅览室等. 本项目为扩建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以及国家环保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8)的有关规定及环保管理部门的意见,本项目为 四
十、社会事业与服务业
113、学校涉及环境敏感区的,有化学、生物等实验室的 ,须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平原县第一中学委托我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公司接受委托后,派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调查和收集资料,按照国家有关环评技术规范要求,编制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二、项目符合性分析
(一)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拟建项目属 P8331普通初中教育 行业的新建项目,经查询《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本项目不属于其 鼓励类 、 限制类 和 淘汰类 ,属于允许类建设的项目.
(二)用地符合性分析 拟建项目不属于国家《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中规定的项目,属于建设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政策. 综上,该建设项目符合国家当前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