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南门路口 | 2018-08-23 |
一、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情况
(一)部门职责 根据《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规定,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拟定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起草全市工程建设、县(市)和村镇建设、建筑业、建设开发业、勘查设计咨询业、住房保障、房产管理和物业管理等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定相关政策.
2、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负责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管理、行业管理;
行政执法和监督检查;
指导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
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协会工作.
3、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定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
拟定住房保障及保障性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中央、省和市廉租住房资金安排并监督实施;
负责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4、承担全市房产市场监督管理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共同拟定房地产监管政策,并按职责分工落实;
负责房地产信息系统建设和管理工作.
5、负责房产交易、房屋登记、房屋租赁和房屋面积管理工作;
负责全市商品房销(预)售管理工作;
负责房屋评估机构、经纪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管理工作;
负责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工作,负责拟定城中村改造和危旧房改造工作计划,并进行政策指导和监督.
6、负责全市房屋修缮、安全和装饰装修等使用管理,房屋安全技术鉴定工作.
7、承担物业管理工作的责任.负责对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审核、审批;
指导、监督、规范物业管理行为;
指导、鉴定专项维修资金归集和使用.
8、制定工程建设市场方面的各项规划、措施;
负责全市的工程建设管理以及重大项目建设的监督管理工作;
贯彻实施国家、省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施工法律、法规以及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对全市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施工进行监督管理,负责竣工验收备案工作;
负责对本市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
负责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和招投标代理机构的资格认定;
负责对全市建设市场中介机构、监测机构的管理和资格认定;
负责工程造价管理和造价咨询机构的监督管理;
负责建设开发企业资质审查和监督管理.
9、承担建设施工行业管理的责任.对本市建设行业各类施工企业进行资质审查和监督管理;
负责建设工程现场管理;
负责建筑装修业的管理;
负责进出市施工企业的注册管理和市场行为的监督管理;
负责对工程建设监理机构的资质审查和监督管理.
10、负责城市建设勘察设计行业管理和勘察设计单位资质管理;
负责建设行业的科技管理,组织制定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经济政策,组织中的科技项目公关和科技成果评审、鉴定、转化和推广工作.
11、承担指导县(市)及村镇建设工作的责任.
12、负责全市供热、燃气事业的管理工作;
指导实施供热、燃气年度建设项目计划.
13、负责全市政府投资工程项目代建的监督、管理、协调和指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