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芳甲窍交 | 2018-08-24 |
1、3.2条款. 12. 投标截止时间 12.1 投标文件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派人送达指定的投标地点.宁海县政府采购中心拒绝接收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12.2 采购人因故需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时,宁海县政府采购中心应提前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nhztb.gov.cn)和宁波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发布通知.在这种情况下,宁海县政府采购中心和潜在投标人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 13.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3.1 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如果投标人提出修改、补充或书面撤标的要求,宁海县政府采购中心应予以接受.投标人若要撤回投标,应向宁海县政府采购中心提交由投标文件递交人(或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正式文件. 13.2 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可装入投标文件密封袋,按上述第11条规定封装递交.当单独封装递交时应在封套上标明 修改/补充投标文件(并注明招标编号) 和 开标时启封 字样. 13.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 13.4 投标人在开标后撤回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按本须知第10.6条处理. E 开标 14.开标 14.1 宁海县政府采购中心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公开开标. 14.2 投标人应派代表参加开标仪式,参加开标的代表应随带身份证原件和保证金收据原件签名报到.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按时签到的,视同放弃开标监督权利、认可开标结果. 14.3 开标时先由投标人代表(或监督人员)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唱标. 14.4 先开技术商务文件,后开投标报价文件.如技术商务文件经评审确定为无效标的投标单位则不能进行报价文件的评审,作为无效标处理. 14.5 宁海县政府采购中心在开标仪式上,公布投标人的名称、投标货物名称、投标价格,不接受价格优惠声明、投标声明等,并当场做唱标记录. 14.6 在开标时没有启封和唱标的投标文件,均不进入评标程序. F 评标和定标 15. 评标委员会及评标 15.1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采购数额在300万元以上、技术复杂的项目,评标委员会中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人数应当为五人以上单数.(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招标结果确定之前依法保密) 15.2 评标委员会将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廉洁的原则和法定的程序进行评标,并且只依据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审,不依据任何来自开标后的补充声明、修正方案. 15.3 评标委员会将核对投标价格,对发现的明显的价格计算错误将按下述原则调正: (1) 如果单价与总价不符,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明显错误的除外. (2) 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表示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修正小写金额. (3) 投标函总价大写金额与开标一览表总价大写金额不符的以分项报价表报价为准进行核对并修正;
若无分项报价表,则按前述有多个报价的情况处理. 按上述方法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改后的投标报价,则视其作撤标决定. 15.4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中所列的具体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 15.5 在评审中若发现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 16. 投标的澄清 16.1 在审查中发现投标文件有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通过询标,要求投标人做出澄清.投标人必须按照宁海县政府采购中心通知的时间、地点派技术和商务人员进行答疑和澄清. 16.2 投标人应对需要澄清的问题作书面回答,该书面回答应由投标人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书面澄清将作为投标内容的一部分. 16.3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6.4 若投标人未响应澄清安排的通知到场进行答疑和澄清,将被视作自动放弃. 17. 评标办法 17.1 按照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规定评审. 17.2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在评标中将按无效标处理: (1)投标文件的组成不符合要求的:如无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投标资料表 的要求、无法定代表人授权、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