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onven | 2018-08-24 |
电话:0575-87253015 传真:0575-87221107 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一七年九月二十一日
第二章 谈判须知 前附表序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项目名称 诸暨市行政事业单位办公设备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
2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3 评标办法 最低评标价法
4 最高限价 本次采购各标的最高限价详见
第三章,任何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将被认定为无效报价.
5 谈判响应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与所投标的内容相符,信誉良好的独立法人;
3、谈判响应人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特定资格条件详见采购需求.
6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7 标的划分 本次采购共分
6 个标的,谈判响应人可以选择一个或多个标的投标,采购人将分标的择定中标人.一个谈判响应人 可以 同时中标多个标的.
8 资格审查 资格后审
9 采购文件的 获取 本项目采购文件采用网上下载方式发布,发布时间为2017年9月21日-2017年9月27日,符合谈判响应人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请在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jztb.gov.cn)政府采购板块,采购公告栏目中下载采购文件,本项目无须报名,于开标当日直接参加投标.
10 谈判时递交原件资料
一、资格审查原件 谈判响应人须在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时提供下述相关证照原件或公证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一律作无效标处理:
1、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或五证合一证原件.
2、自2017年7月30日后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原件(原件不退).
3、其他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
二、评审原件 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关原件. 要求提供原件的应在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时按要求提供,逾时拒绝接收,未提供原件的按相关要求处理. 原件资料的完整性由谈判响应人自行负责,原件资料评审的由谈判小组负责.
11 谈判保证金 人民币 1万元整,可以以电汇、转账、汇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以谈判响应人单位名义汇款,不接受个人、分支机构、办事处、子公司或从他人账户汇款或存款方式). 缴纳账户名称: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绍兴诸暨支行 款项用途:保证金 帐号:292036102018010175925
12 谈判响应文件 (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
(2)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3)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件);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除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外,格式见附件);
(6)相关资质证明或文件复印件(如有要求,加盖单位公章);
(7)投标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8)成功案例和业绩证明(如有要求);
(9)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售后服务的内容和措施(如有要求);
(10)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 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函、开标一览表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13 现场演示 按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执行.
14 投标样品 按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执行.
15 谈判响应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16 谈判有效期 自谈判截止日起45天.如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必要,可延长谈判有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