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霜天盈月祭 | 2018-08-27 |
部分地区确因地域和服务需求等因素达不到本标准要求的,可以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作出规定,并报我部备案. 二一年十月十九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骨科医院基本标准(试行) 三级骨科医院
一、床位 住院床位总数300张以上,其中骨科专业床位占60%以上.
二、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至少设创伤骨科、关节科、脊柱科、手外科、小儿骨科、骨肿瘤科、足踝科、骨内科中的5个科以及内科、外科、重症医学科、急诊科、麻醉科和康复科.
(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检验科、病理科、放射科、超声科、电生理检查科(室)、药学部、输血科、营养科、手术室、消毒供应室. 设骨肿瘤科的,必须设放疗科.
(三)职能科室:至少设医疗质量管理部门、护理部、医院感染管理科、器械科、病案(统计)室、信息科.
三、人员
(一)每床至少配备1.4名卫生技术人员.
(二)病区实际每床至少配备0.6名护士.
(三)临床科室各科主任应当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至少有2名具有相关专业背景的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
每增加20张床位,至少增加1名具有相关专业背景的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
(四)各科室医师结构合理,并应当能够满足三级医师责任制等医疗核心制度要求.
四、房屋
(一)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80平方米.
(二)病房每床间距不少于0.8米.
(三)开展关节置换手术的,应当设有百级层流手术间.
(四)设有石膏房.
五、设备
(一)基本设备:至少配备诊桌、诊椅、治疗车、抢救车、病历车、药品柜、给氧装置、呼吸器、呼吸机、电动吸引器、心电图机、心脏除颤器、心电监护仪、多功能抢救床、万能手术床、无影灯、麻醉机、麻醉监护仪、高频电刀、移动式X光机、X光机、B超机、多普勒成像仪、动态心电图机、脑电图机、脑血流图机、肺功能仪、净化工作台、显微镜、生化分析仪、血气分析仪、紫外线分光光度计、酶标分光光度计、酶标分析仪、尿分析仪、血凝分析仪、血球计数仪、分析天平、细胞自动筛选器、冲洗车、电冰箱、恒温离心机、敷料柜、器械柜、冷冻切片机、石蜡切片机、高压灭菌设备、恒温培养箱、蒸馏器、紫外线灯、洗衣机、冲洗工具、下收下送密闭车、常水热水净化过滤系统、净物存放消毒灭菌密闭柜、通风降温烘干设备、热源监测设备(恒温箱、净化台、干燥箱)、发射单光子计算机断层扫描仪(ECT)和数字减影血管造影(DSA)设备.
(二)专科设备:至少配备牵引手术床、骨科牵引床、骨密度监测仪、关节镜、上下肢功能恢复器、椎间盘镜、双极电凝、手术显微镜、床旁X线机、C型臂X线机、电子止血带、计算机X线断层摄影机(CT)、核磁共振(MRI)、血液回收机.
(三)信息化设备:在住院部、信息科等部门配置自动化办公设备,保证医院信息的统计和上报.
(四)病房每床单元基本装备同三级综合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