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2018-09-04

四、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 ⑴劳动定员:项目现有员工9人,9人吃饭和住宿. ⑵工作制度:全年生产天数为300天,每日工作8小时,实行单班制.

五、产业政策及选址符合性分析 ⑴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属于谷物磨制(C1310),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本),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类,因此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对照《国土资源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发布实施《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的通知》,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中限制及禁止用地项目,因此符合国家土地供应政策. ⑵选址合理性分析 ①与周边环境相符性 项目选址于鹰潭市月湖区童家电管所320国道旁,项目东面为空地及南山村饭店;

南面、西面为空地;

北面隔320国道为铁轨,项目与周边环境相容性好,选址合理. ②区域内环境容量和总量的许可 环境现状监测结果表明:各测点环境污染物均满足相应标准限值要求,本项目增加的污染物排放量不会造成区域环境质量的下降. ③交通运输 建设项目位于月湖区童家电管所320国道旁,320国道紧邻本项目,交通区位优势明显. 综上所述,从环保角度看,项目选址合理可行.

六、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为5923.6平方米,地块总体上为长方形,四至范围均至用地边界.项目设出入口1个,位于地块北侧.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有生产厂房、仓库和办公楼(包括检测室)、食堂及宿舍等,不同职能进行分区.项目所在地块从北往南布置仓库、生产厂房,办公楼和职工宿舍分别布置东侧及西侧. 鹰潭市常年主导风向为东风及东北风,项目办公楼及职工宿舍布置在生产车间的东面及西面,处于主导风向的上风向及侧风向,项目产生的废气对厂区内员工基本无影响.因此,项目平面布局不合理. 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本项目已于2008年正式投产运营,本次环评属于补办环评,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即为现有生产情况. ⑴废水污染情况 项目污水仅为生活污水,项目劳动定员9人,年工作300天,生活污水排放量为324m3/a,目前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厂区内绿化. ⑵废气污染情况 项目废气来自稻谷分筛、砻谷、碾米、抛光以及包装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及厨房油烟. ①粉尘 根据《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业污染源产污排污系数》,产污系数为0.015kg/吨-原料,项目原料稻谷使用量为16666.7t/a,故粉尘产生量为250kg/a,生产工序产生粉尘经收集进入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粉尘的收集率按80%计,收集到的粉尘量为210.0kg/a,收集的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除尘效率可达90%以上(以90%计),经处理后的粉尘通过排气筒引至楼顶(5m)排放.风机的风量为2000m3/h,除尘器日工作8h,则风机风量为4.8*106m3/a.粉尘产生浓度为43.8mg/m3,产生速率为0.088kg/h,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粉尘排放量21.0kg/a,排放浓度为4.38mg/m3,排放速率为0.0088kg/h. 项目生产车间会有大量无组织粉尘排放,排放量为40kg/a. ②食堂油烟 项目厂区工作人员为9人,均在厂区食宿,因此会产生油烟废气.厂区食堂共设有1个灶头,根据实际调查,食用油消耗系数为7.0kg/(100人.d)(两餐),则项目建成后食用油消耗量为0.63kg/d,一般油烟挥发量占总耗油量的2~4%,平均为2.83%,则油烟产生量约0.018kg/d(0.0053t/a).餐饮油烟浓度约8mg/m3,超过《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mg/m3限值.项目油烟废气必须采用国家检测合格的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通过专用烟道至屋顶排放. ⑶噪声环境污染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于砻谷机、谷糙分离机、除尘风机、碾米米机、抛光机等,其噪声源强在80~90dB(A),根据预测可知,项目厂界噪声值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要求. ⑷固体废物 项目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初清筛和振动筛分选出来的稻壳、谷糠等渣料、生产工序产生的细米、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去石机去处的沙石等颗粒物及生活垃圾.生产垃圾产生量为6666.9t/a,生产垃圾均能得到综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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