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n灬不离不弃灬 | 2018-09-06 |
一、推荐指标 2014年度全市共选拔市级学术技术带头人人选100名左右.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有关单位分配的推荐指标382名.其中教育局49名(高等教育院校16名,中等职业学校16名,市属中学、科教机构及幼儿园17名). 由于本次评选条件较高,每校(单位)限自愿推荐1名符合"2014年度郑州市学术技术带头人"评选条件的人选,作为教育局评选推荐的对象.
二、选拔范围 市级学术技术带头人的选拔面向局属各类有关学校(单位)、市属各高校的专业技术人员.围绕我市经济建设发展需要和市人才发展重点领域,向从事前沿科技研究的专业技术人才倾斜,向有团队支撑能够领导团队攻克技术难关的优秀骨干人才倾斜,向基层一线急需紧缺人才倾斜. 已评为国家级学术技术带头人、省(市)"333人才工程"、省(市)"555人才工程"、省"811青年人才工程"、市级学术技术带头人,不再重复申报"231青年人才工程"市级学术技术带头人.
三、推荐条件 推荐人选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潜心一线科研工作,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年龄在40周岁(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二)学术技术水平应处于市内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能够敏锐把握我市战略需求和科技发展态势,具有战略性、前瞻性、创造性的研究构想,能够引领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
(三)应有承担或参与重大科研任务或重大工程项目的经历,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能有效组织并领导创新团队攻克学术技术难关;
在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同时,原则上近五年内还应取得下列业绩之一: 1.主持省(部)自然科学基金或社科基金资助项目或2项以上市(厅)自然科学基金或社科基金资助项目;
2.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或2项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
3.获市(厅)社科类奖(排名前三位);
4.主持市(厅)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重大项目、重要工程任务;
5.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名义发表的论文被国家核心期刊收录1篇以上;
6.获市级科技进步特等奖、一等奖(排名前三位)或二等奖(排名前两位);
获厅级科技进步一等奖、二等奖(排名前三位)或三等奖(排名前两位);
7.在教练执训工作中成绩显著,直接培养的运动员在国家或全运会中获得奖牌,为我市体育事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
8.在基础教育教学改革中取得创新性成果,在提高教学质量方面成绩卓著,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做出突出贡献;
9.在文学、艺术、图书、新闻、出版等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有重大贡献,在省内或市内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
10.在信息、金融、财会、外贸、法律和现代管理等领域,为解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供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科学理论依据,具有突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