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棉鞋 | 2018-09-07 |
一、部门职责 贯彻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方针,执行全县农业综合开发政策及项目立项、实施、检查验收等管理办法,管理县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各类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在全市实施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产业化经营、示范区等项目,依据省、市确定的项目配套比例,筹集县级配套资金;
在全县开发县组织实施高标准农田、生态综合治理、中型灌区配套改造、产业化经营财政补助项目、贴息项目、设施蔬菜项目、部门项目等项目,大力推进重点开发、效益开发,有效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高粮食产能,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和新型经营主体,带动农业特色主导产业发展,探索现代农业发展路径,示范引导全县现代农业发展,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二、部门机构设置
1、综合科.负责部门综合业务管理和综合事务管理.拟定全县农业开发规划和实施计划;
对全县农业综合开发工作进行综合、协调、指导、服务.会议组织管理、信息化建设与维护、财务和资产管理、标准化建设.负责保障机关正常运转,开展纪检监察,财经审计,人事管理、老干部管理、党建、后勤、等工作.开展干部培训和部门职工干部再教育工作
2、土地治理项目科.负责组织土地治理项目建设及资金使用情况检查,对土地治理项目进行县级验收;
对土地治理项目建设情况和资金管理情况进行大排查,提前发现并消灭问题隐患.有效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探索现代农业发展路径,示范引导全市现代农业发展
3、多经区划科.负责组织年度产业化项目建设及资金使用情况检查,对年度农业产业化项目进行验收;
对农业产业化项目建设情况和资金管理情况进行大排查,提前发现并消灭问题隐患.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和新型经营主体,带动农业特色主导产业发展,提高我县农业产业化整体水平.
三、部门预算安排总体情况
(一)2016年部门预算收入 175.51 万元. 1.一般预算拨款 175.51 万元,其中:限额补助
0 万元;
非限额补助 175.51 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万元;
专项收入
0 万元;
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0 万元;
债务收入
0 万元;
中央财政提前通知转移支付
0 万元;
其他收入
0 万元. 2.基金预算拨款
0 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0 万元. 4.财政专户核拨
0 万元. 5.其他来源收入
0 万元.
(二)2016年部门预算支出 175.51 万元. 1.基本支出 139.51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135.51 万元;
日常公用经费
4 万元. 2.项目支出
36 万元.其中:本级支出
36 万元.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1.6 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日常运转.
五、 三公 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2016年 三公 经费预算安排 1.6 万元,比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0万元.
(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安排 1.2 万元,比上年减少
0 万元.
1、公务用车购置费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安排 1.2 万元,比上年减少
0 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安排 0.4 万元,比上年减少
0 万元.
(三)因公出国(境)费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六、我部门2016年预算未安排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 第一部分 部门汇总收支预算情况 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441任丘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单位:万元 项 目代 码 预算收支项目 预算金额 预算收入 17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