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人间点评 | 2018-09-11 |
三、统筹推进城乡协调发展 8.全面实施城市修补与生态修复.编制完成城市 双修 专项规划,制定城市 双修 实施计划,谋划实施一批项目,系统有序推进城市 双修 ,解决生态环境受损、老城区环境品质下降、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等突出问题. 9.加快海绵城市和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各县(市)要在2018年6月前全面完成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推进城市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全面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当年建成的海绵城市面积不少于建城区面积的6%.推进赣州蓉江新区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在蓉江一路、武陵大道等城市道路同步建设地下综合管廊. 10.大力改造背街小巷和老旧小区.因地制宜建设市政配套设施、无障碍设施、公共服务设施,进行雨污管网改造、道路改造、实施亮化美化绿化,实现背街小巷和老旧小区基本功能齐全、配套设施完善、环境整洁有序美观的目标.章贡区、南康区、赣县区、赣州经开区完成13个街道(镇)120个社区(村)1632余条背街小巷提升改造. 11.协调推进省天然气管网赣州段工程建设,6条在建支线全部建成.到2019年底前,全市12条省级天然气管网支线全部建成,实现管道天燃气 县县通 . 12.持续推进特色小镇建设.积极申报国家、省级特色小镇,加快培育一批市级特色小镇.主攻有基础、有优势、有发展潜力的产业,加快全南南迳、宁都小布、赣南脐橙、南康家居等特色小镇建设. 13.继续抓好27个全国重点镇、22个全省百强中心镇、17个市级示范镇建设,以镇带村、镇村联动,推动排水设施、污水处理、垃圾治理等基础设施向乡镇农村延伸. 14.全面规范风景名胜区内建设项目选址核准和审批,推动通天岩、瑞金风景名胜区完善管理体制,推进阳明湖风景名胜区体制机制改革.
四、严格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15.深化《关于促进赣州市建筑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落实,积极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建筑市场诚信评价系统建设,大力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 16.加大规范勘察设计市场力度,深化勘察设计质量专项整治,严格落实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规范.深化招投标市场专项整治,全面推行 一标一评 制度,探索工程设计招标监管新方式,严厉打击围标、串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 17.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充分发挥政府投资项目示范作用,实施装配式建筑有序强制推广,确保全年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面积达200万平方米,装配式建筑占同期新开工建筑面积比例达10%以上,其中政府投资项目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比例达30%以上.大力促进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完善建成章贡区、于都2个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
积极引导轻质隔墙板等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产业发展. 18.大力推进绿色建筑发展.严格执行现行建筑节能强制标准,强化建筑节能施工监管,进一步提高建筑节能实施水平.规范绿色建筑标准认定,按要求实行绿色建筑强制推广,强化绿色建筑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等关键环节监管,确保全年绿色建筑占城镇新建建筑比例达40%以上;
推动绿色建筑向星级化高标准发展,争取全市绿色建筑星级设计标识或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达20个以上.鼓励建筑科技创新,积极推广应用建筑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产品. 19.全面提升建设工程安全水平,以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为抓手,落实工程安全主体责任,完善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信用评价和惩戒机制,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