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王子梦丶 | 2018-09-14 |
附件:《黔西南州油气污染治理工作方案》 联系人:黔西南州环保局污染总量防控科 齐红奕
电话:3236899 黔西南州环境保护局 黔西南州商务和粮食局 黔西南州公安局 黔西南州交通运输局 黔西南州质量技术监督局 黔西南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主题词:环保 油气 污染治理 通知 黔西南州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3年6月9日 共印60份 附件: 黔西南州油气污染治理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环境保护 十二五 规划的通知》(国发〔2011〕42 号)、《关于加强储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油气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环办〔2012〕140 号)和《省人民政府转发省环境保护厅等部门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实施意见的通知》(黔府办发〔2010〕64 号)和《贵州省油气污染治理工作方案》等相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和意义 随着机动车保有量的快速增长,汽油消耗量也在快速增加.2011 年,我省共消耗汽油约200 万吨,由于汽油易挥发的特性,每年约有1.6 万吨的油气(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入大气环境.VOCs 由多种碳氢化合物组成,其中某些成分具有致癌作用,危害人体健康.排放到大气中的VOCs,在强烈的光照下,和氮氧化物之间发生光化学反应产生光化学烟雾,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和生态安全.VOCs 集聚到一定浓度,遇火极易发生爆炸或火灾事故.此外,汽油挥发掉的成分是最具经济价值的轻质部分,控制油气挥发排放可以产生很好的经济效益,按照目前市场价,完成油气污染治理后,全省每年可以节约上亿元.因此,高效收集和密闭贮存油气,并将收集到的油气集中处理,具有较好的环境、经济和社会效益.
二、工作依据与目标
(一)工作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0950-2007 )、《汽油运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0951-2007 ) 和《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07).
(二)工作目标 1.中心城市兴义市于 2013年12月31日前完成建成区内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的油气污染治理改造. 2. 2015年1月1日前全州范围内的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全部完成油气污染治理改造. 3. 新建或改造的油库、加油站及新投运的油罐车,须同步实施油气污染治理.
三、工作步骤
(一)制订工作方案 1.各县(市)环保局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对辖区内油库、加油站、油罐车基本情况以及是否安装油气回收系统情况的调查摸底工作,2013年6月18日前将摸底情况上报州环保局. 2.各县(市)环保局会同有关部门制订本地油气污染治理工作进度方案,合理安排本地区油气回收治理工作的时间进度,确保社会正常供应油品,于2013年6月25日前将治理工作进度安排报州环保局.
(二)实施治理改造 1.各县(市)环保局应根据本地油气回收工作进度安排,分期分批下达限期治理通知书,并督促各业主单位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15天内上报改造治理计划. 2.各业主单位按照一站(库/车)一案的原则,逐站(库/车)上报治理改造技术方案和设计施工图(油罐车可按所属企业以企业为单位集中上报),上报县(市)环保、环保部门,由县(市)环保部门组织商务、消防、安监、质监部门对资料联合审查批准后,在期限内完成治理改造,逾期不能完成治理改造的要及时向环保部门申请纳入下期治理任务. 3.位于农村地区的加油站,应在限期内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