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2019-09-0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年加工3000万m2长纤聚酯胎改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潍坊金宝防水材料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19年5月 国家环境保护部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⒈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符(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⒉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⒊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⒋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⒌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⒍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它建议. ⒎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⒏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9、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年加工3000万m2长纤聚酯胎改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 潍坊金宝防水材料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陈桂全 联系人 田义芹 通讯地址 山东省潍坊市寿光市台头镇大坨村南 联系电话

18660695616 传真 / 邮编

262700 建设地点 山东省潍坊市寿光市台头镇大坨村南 立项审批部门 寿光市发展和改革局 批准文号 2018-370783-17-03-054505 建设性质 新建 改扩建√ 技改 行业类别 及代码 C2822涤纶纤维制造 占地面积 (平方米)

6653 绿化面积 (平方米) / 总投资(万元)

11000 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30 环保投资占 总投资比例 0.3% 评价经费 (万元) 0.3 预计投产日期 2019.9.1 工程内容及规模:

一、项目背景 潍坊金宝防水材料有限公司位于寿光市台头镇大坨村南,主要经营范围:生产、销售防水材料、保温材料(不含违禁品)、防水工程施工;

保温工程施工.该公司原计划建设 年产1000万m2长纤聚酯胎、1000万m2弹性体改性沥青防水卷材项目 ,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已于2017年11月1日取得批复(寿环审表字【2017】177号).企业决定对该项目进行扩建,其中年产1000万m2弹性体改性沥青防水卷材保持不变,不作为本次评价内容,对 年产1000万m2长纤聚酯胎 扩建,新增2000万m2/a长纤聚酯胎的产能,项目扩建完成后达到年产3000万m2长纤聚酯胎的生产能力. 该项目依靠得天独厚的交通条件、资源优势、产业政策、良好的投资环境和日益完善的配套服务,带动寿光市经济的迅猛发展.该项目的建设可以提高企业的生产能力,增加企业的经济效益,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且有助于加快当地经济的建设步伐,进而提高寿光市城市综合质量和知名度,促进寿光市整体经济的腾飞.因此该项目的建设符合公司和寿光市经济发展的需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的有关规定,本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本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国家环保部令第44号)中第17项第44条 单纯纺丝 ,需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根据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及条例的规定,潍坊金宝防水材料有限公司委托我单位承担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们经过现场勘察及工程分析,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等国家有关环评技术规范要求编制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合理性分析

(一)法律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4.24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12.29修订);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10.26修订);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6.27 修订,2018.1.1起实施);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年3月1日起施行,2018年12月29日修改);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1996年4月1日实施,2016年11月7日修订);

(7)《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

682 号令,2017.7.16 修订,2017.10.1 起实施);

(8)《建设项目环境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国家环保部令第

44 号,2017.6.29);

(9)《关于修改部分内容的决定》(生态环境部令第1号,2018.4.28);

(10)《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及2016年修正).

(二)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正及2016年修正)规定,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建设项目.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

(三)选址合理性分析 项目所在地东侧为道路,西侧为其他企业厂区,北侧为寿光市金正防水材料有限公司,南侧为道路.项目周边1km范围内没有历史文物古迹、风景名胜区及重要生态功能区;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负荷较轻,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具有水、电及交通便利等有利条件.综上所述,本扩建项目的选址合理.

(四)城镇总体规划符合性 该项目建设于寿光市台头镇大坨村南.该地块水、电、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齐全,交通方便.根据寿光市城镇总体规划,本项目用地属于建设用地,项目符合寿光市城镇总体规划建设. 园区符合性分析 寿光市台头镇防水产业聚集区选址位于镇区西部、南部,分三大板块:第一板块位于三号路以南、丰台路两侧,规划占地 92.07 公顷;

第二板块位于王钦河以西、三号路两侧,规划占地 231.01 公顷;

第三板块位于三号路以北、丰台路两侧,规划占地 14.92 公顷;

总计

338 公顷,聚集区现有产业主要为防水卷材、机械加工等产业,潍坊金宝防水材料有限公司属于聚集区内现有企业,符合园区定位.

(六)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 扩建项目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见表1. 表1 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 序号 类别 对照分析 本项目是否满足要求

1 生态红线 扩建项目位于寿光市台头镇大坨村南,根据《山东省生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年)》,与本项目距离最近的生态红线为西北侧寿光双王城水库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红线保护区,代码为SD-07-B4-09,本项目距离该生态红线保护区最近距离约为13.5km,故本项目不位于潍坊市省级生态保护红线区内,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本项目与潍坊市省级生态保护红线区的位置关系,详见附图4. 是2环境质量底线 根据现状监测结果可知,项目所在区域大气、地表水、........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