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向日葵8AS 2019-09-02
洪塘街道旧宅徐拆迁安置房项目(一期、二期) 集中集热分户储热承压系统太阳能热水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 招标编号:NBITC-20131090G 招标文件招标人:洪塘街道安置房建设管理办公室 代建方:宁波国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3年07月目录前附表…1 招标公告…2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4

第二章 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14

第三章 合同协议书…44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51 前附表 序号 内容1招标编号 NBITC-20131090G

2 项目名称 洪塘街道旧宅徐拆迁安置房项目(一期、二期)集中集热分户储热承压系统太阳能热水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

3 招标人 洪塘街道安置房建设管理办公室

4 代建单位 宁波国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程先生

电话:0574-83063057

5 招标代理 招标代理: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江北区正大巷32号

电话:0574-87198579

87307605 联系人:姜春辉 周世雄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江北支行 帐号:94090154800000191

6 招标内容 洪塘街道旧宅徐拆迁安置房项目(一期、二期)集中集热分户储热承压系统太阳能热水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第二章)

7 最高限价 人民币1022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为无效标.

8 工期 按业主要求与土建同步

9 交货地点 业主工地

10 质量标准 一次性验收合格

11 投标报价 详见

第一章第10条12 付款方式 详见

第三章第3条13 投标有效期 开标之日起90天14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15 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10万元,投标保证金可以是转帐支票、银行汇票或银行汇款,须在2013年08月09日11:00时前按以下要求送达(或汇入并到账),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收款单位: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帐号:94090154800000191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江北支行 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有效期截止日后60天内保持有效.

16 投标截止时间 2013年08月14日09时00分17 投标文件递交 递交地点:宁波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499号三楼) 递交时间:2013年08月14日08时00分至2013年08月14日09时00分18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3年08月14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宁波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499号三楼)

19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详见

第一章)

20 图纸押金 每份800元.无损坏、在不影响二次使用的情况下,可退还.

20 特别提示

1、投标文件组成见

第一章第7条

2、投标文件编写及签署见

第一章第8条

3、投标文件密封包装见

第一章第9条 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3年07月24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办法,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就洪塘街道旧宅徐拆迁安置房项目(一期、二期)集中集热分户储热承压系统太阳能热水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编号:NBITC-20131090G(登记号:13CGJB0036)

二、项目概况:本项目东为规划道路,南临长兴东路,西沿机场路,北接至诚学校西侧商务地块,总用地面积约8.0公顷,总建筑面积约19.5万平方米,建筑密度18%,容积率1.80,绿地率30%,由洪塘街道安置房建设管理办公室建设.

三、招标内容、数量:集中集热分户储热承压系统太阳能热水设备采购与安装 1070户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投标货物制造商或其授权代理商;

(2)以代理商身份参加投标的须有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代理授权书,代理商的企业注册资本2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外币按中国银行当日汇率折算);

(3)投标产品制造商的企业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及以上(外币按中国银行当日汇率折算);

(4)具备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如制造商或代理商无上述安装资质,允许以制造商或代理商为牵头人,联合一家具有上述安装资质的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5)制造商必须通过IS09001国际质量体系认证、IS014001国际环境管理体系认证、3C 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认证证书;

(6)招标人将保留对上述所有证明材料作实地确认的权利,如有作假取消中标资格并报相关行政监督部门作出处罚.

五、招标文件发售日期:自公告刊登日起至2013年08月01日止(节假日及法定假日除外).

六、标书售价、地点及方式:招标文件每套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本公告附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文件书面文本在标书发售日期内到招标代理机构购买,若招标文件电子版与书面文本不一致的,最终以书面文本为准,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08月14日09时00分

八、投标地点:宁波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499号三楼)

九、开标时间:2013年08月14日09时00分

十、开标地点:宁波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499号三楼) 十

一、其他事项:

1、特别提醒:各供应商须按宁波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征集 宁波政府采购网 注册供应商的公告》的要求完成在 宁波政府采购网 (http://www.nbzfcg.cn)的注册.

2、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 宁波政府采购网 (http://www.nbzfcg.cn)、 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jbggjy.cn/)及 宁波国际招标网 http://www.nbbidding.com上公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姜春辉 周世雄 联系

电话:0574-87198579

87307605 传真:0574-87198579 招标有关款项汇入的帐号: 开户单位名称: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江北支行 帐号:94090154800000191 投标保证金联系人:经会计、卢会计/87327958 联系地址:宁波市江北区正大路正大巷32号 采购单位:洪塘街道安置房建设管理办公室 代建单位:宁波国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程先生

电话:0574-83063057 监管及投诉受理单位:宁波市江北区政府采购办公室/0574-87354512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1、合格的投标人及投标产品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投标货物制造商或其授权代理商;

(2)以代理商身份参加投标的须有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代理授权书,代理商的企业注册资本2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外币按中国银行当日汇率折算);

(3)投标产品制造商的企业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及以上(外币按中国银行当日汇率折算);

(4)具备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如制造商或代理商无上述安装资质,允许以制造商或代理商为牵头人,联合一家具有上述安装资质的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5)制造商必须通过IS09001国际质量体系认证、IS014001国际环境管理体系认证、3C 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认证证书;

(6)招标人将保留对上述所有证明材料作实地确认的权利,如有作假取消中标资格并报相关行政监督部门作出处罚.

2、投标委托 2.1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则须具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规定格式见附件六).开标时,授权代表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准时出席开标仪式并签到,否则为无效投标.

3、投标费用 3.1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其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4、招标文件构成 4.1招标文件由本《招标文件》目录所列内容组成. 4.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和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有可能导致投标无效.

5、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 5.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在距投标截止时间前15天内,以书面或传真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视情况以书面或传真形式作出答复,如有必要可将答复内容分发给所有取得同一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5.2在距投标截止时间前15天内,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和修改,并以书面或传真形式通知所有取得同一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同时视情况作出是否延长投标截止时间的决定. 5.3关于招标文件修改的补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6、投标文件计量单位 6.1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7、投标文件的组成 7.1投标文件应包含以下内容: (1)投标函(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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