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人间点评 | 2018-09-21 |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若委托代理人领取招标文件);
8、投标人通过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到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各一份. 以上文件在报名登记时必须提供原件核对,文件提供人应保证以上文件真实可靠,如因所提供文件不实导致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人承担.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点:2018年1月4日上午10时00分(提前半小时接收投标文件).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十、开标时间:2018年1月4日上午10时00分. 十
一、开标地点: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十
二、公告期限:2017年12月14日至2017年12月20日(5个工作日). 十
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汕头市潮南区人民法院 采购人地址:汕头市潮南区峡山街道洋汾陈路段北侧 采购人联系人:马先生 采购人联系
电话:0754-87918784 采购人传真:0754-87918784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
电话:0754-88866333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54-88789738
第二章 用户需求书
一、总则 以下带 的为重要的商务招标条款,对其中的任何不满足都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项目概述:本项目为汕头市潮南区人民法院智慧法院设施配套及设备采购项目,具体数量与技术参数详见
第六章 项目详细采购需求 . 承包方式: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包干方式,由中标人包材料、设备采购、包安装、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文明施工、包测试及各系统联合调试、包验收、包培训及售后服务等相关工作内容. 供货及安装调试期:合同签订后,在100个日历日内完成到货、安装、调试等工作并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中标人承包及负责招标文件对中标人要求的一切事宜及责任.包括产品供货、配套备品备件提供、运输、卸货、安装、调试、检验、验收、培训等相关服务以及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服务;
投标人应自行增加设备正常、合法、安全运行及使用所必需但招标文件没有包含的所有部件、版权、专利等一切费用. 质保期:整个项目免费保修期为一年(含上门服务,设备厂家保修期超过一年的按厂家保修条例质保). 付款方式: (1)项目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在中标人提供30%合同金额的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中标人30%合同金额的预付款;
(2)主要设备进场后安装调试前,采购人在中标人提供40%合同金额的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中标人40%合同金额的进度款;
(3)全部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系统运行正常后,采购人在中标人提供27%合同金额的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中标人27%合同金额的结算款;
(4)合同金额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在整个项目质保期满且中标人提供3%合同金额的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无息支付给中标人;
(5)付款时间最终以财政拨付的时间为准.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中须包含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