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学冬欧巴么么哒 | 2018-09-23 |
八、违约责任 ⒈木材生产实行风险保证金制度.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必须向甲方交纳伐区生产风险保证人民币金叁万元.伐区拨交后2天内,乙方无法组织10人以上进行生产或者乙方中标后5天内,不向甲方申请拨交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并不予退还乙方风险保证金. ⒉乙方必须在2016年10月15日按伐区作业质量要求完成伐区清理并经永安国有林场验收合格.超过2016年12月1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没收乙方全部合同保证金并不付任何补偿. ⒊伐根高度:合格率达不到95%的,扣木材生产风险保证金每立方米3元(伐区木材生产数). ⒋伐区清理:伐净应伐木,尾径3厘米,长度1.5米的短材、铺路搭桥用的木材及可利用的枝丫材全部清理下山,否则按伐区木材生产数量扣木材生产风险保证金每立方米3元. ⒌乙方必须在拨交的山场四至范围内,按照拨交的面积、采伐方式、采伐树种、蓄积量和出材量进行采伐作业,采伐时应设定暂缓采伐地块,暂缓采伐地块的面积必须占拨交面积的20%以上,不得越界、超树种、超量采伐.否则,乙方除无权要求退还木材生产风险保证金外,应承担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⒍乙方必须遵守甲方护林防火规定,若发生护林防火事故,甲方除不予退还木材生产风险保证金外,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担. 7.乙方在伐区结束后,仍遗留未协商解决所涉及的道路、农田、村民饮用水、水渠、农作物损坏等补偿问题,甲方有权从木材生产风险保证金中抵付补偿费用.
九、检查验收 乙方木材生产(到材)和其它生产作业完成后,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接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由分管领导牵头,组织生产科、工区、资源管理员、施工员按合同要求联合进行检查验收.检查验收主要内容有:伐区地点、周界(四至)、面积、伐根高度、伐区清理、伐区界外的标注木等.
十、结算办法 ⒈乙方每月21-23日凭到材码单向甲方结算木材生产工资、交纳木材生产工资税. ⒉伐区检查验收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结清木材生产工资、结算交纳木材生产工资税、结退木材生产风险保证金. 十
一、乙方在组织生产过程中,要注意保护林场、集体、个人的财产安全,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十
二、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附件即《招标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互为补充.《招标约定》若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 十
三、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 附:《三明市国有林场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三明市国有林场木材生产加工安全技术规程》 甲方:福建省永安国有林场 乙方: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委托代表: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