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wl西瓜xym | 2018-09-25 |
电话:0393-7219107 投标保证金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
电话:0393-7213676 采购单位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
电话:13323938572
九、公告发布网站: 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http:/www.hngp.gov.cn 濮阳市政府采购网 http://puyang.hngp.gov.cn/ 清丰县政府采购中心网站http://www.qfxzfcgzx.cn 清丰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3月17日
第一章 招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 序号 项目内容1项目概述 清丰县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环评报告书
2 项目预算 100万元,
3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详见招标公告
4 领取招标文件的 时间及方式 详见招标公告
5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详见招标公告
6 现场踏勘或标前答疑会 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或标前答疑会
7 样品要求 无8评标委员会人数 共 5人,其中采购单位代表
1 人,其余为技术、经济类专家
9 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文件
5 份,其中正本1份,其余为副本
10 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第
2 种评标办法.
1、综合评分法;
2、最低评标价法.
11 验收 经采购单位按招标文件要求环评批复后出具由代理机构提供的《政府采购验收报告》,作为付款依据.
12 售后服务基本条款 详见招标文件
13 付款方式 清丰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收到验收报告后,付清全款.
14 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收取履约保证金. 具体事宜如下:领取中标通知书时缴纳中标额的5%合同履约保证金.
15 服务时间 合同签订后80个工作日内完成环评报告书及批文.
16 资格后审 本项目进行资格后审
17 代理服务费 不收取代理服务费
18 询问和质疑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详见投标人须知37.询问和质疑.
19 其它 无
一、质量要求
1、成果质量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及相关强制性规定.
2、如所提供成果有质量问题,中标方需重新进行修改或重做.中标方对所提供成果质量负责.
3、中标单位保证不转包、不挂靠、若分包将征得招标人同意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 总则1.资金来源:政府资金 2.定义: 2.1 采购代理机构 清丰县政府采购中心. 2.2 采购单位 指招标文件中所述所有服务及相关服务的需方. 2.3 招标采购单位 指采购单位及采购代理机构. 2.4 产品 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单位提供的产品、产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2.5 服务 指按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应承担的送货、安装、调试、维护、售后服务和其他类似的义务. 2.6 投标人 指按招标文件规定取得招标文件并向采购代理机构投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3.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3.2 满足招标文件中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 及项目要求的其它条件. 4.服务 通过环保要求,拿到环评批文. 5.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参加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6.采购单位授标时更改采购服务数量的权利 采购单位在授予政府采购合同时可以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幅度内对项目要求规定的服务数量予以增加或减少,但必须取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许可,并不得对单价或其它的条款和条件做任何改变. 7.现场踏勘、标前答疑会 7.1对需要进行标前答疑会或者踏勘现场的采购项目,采购单位要会同采购代理机构召开项目答疑会或者组织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由采购单位对采购项目进行说明与介绍,解答潜在供应商提出的与招标项目有关的问题. 7.2 需要踏勘或召开标前答疑会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执行. 7.3勘察现场及参加标前答疑会所发生的费用及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4 在标前答疑会上采购单位将就招标项目的具体要求、使用目的等情况做出介绍,投标人可就招标文件是否有倾向性或排他性条款等提出疑议或建议. 7.5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议要求澄清的,应在标前答疑会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答复.答复将以书面形式发给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潜在投标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具有约束力.如需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的,按投标人须知第9条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