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865397499 | 2018-09-25 |
②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
③未准时递交比选申请书的;
④营业执照和招标代理资格不符合公告要求的;
⑤未按要求规定盖章或签字的;
⑥发现在比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情形的;
⑦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暂停营业或正在整顿的;
⑧未实质响应比选文件要求. (2)对代理工作方案评审打分. (3)按照竞争性比选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先对 比选申请书 内容逐项打分. (4)根据打分情况,按照得分高低确定中选人.
2、评审标准 凡评审标准中没有列出的评定内容在评审时不得作为打分的依据.评审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增加、减少和另外细化本比选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也不得要求(或接受)比选申请人提供额外(比选文件以外)的资料和说明.
3、中选 (1)评审委员会确定的中选人为1个. (2)评审委员会应将申请人按照得分高低排序,确定得分最高的申请人承担本工程的相关招标代理工作.
4、中选公示 比选人将在四川省建设工程信息网发布比选中选公示,公示期为两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公示结束后比选人应向中选人发出中选通知书.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当事人可以向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核查要求,比选公示应注明监督部门、联系电话及联系人,具体格式详见第三部分.
5、比选书面情况报告备案 (1)比选人应当在比选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向该项目的招投标监督执法机构提交竞争性比选书面情况报告并备案. (2)书面情况报告应由比选人加盖公章,应包括项目概况、比选过程、比选结果,比选结果应有比选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名. (3)作为备案资料的比选书面情况报告,还应包含以下内容: ①领取比选文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名单;
②提交比选申请书的招标代理机构名单;
③比选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④比选申请书符合性审查情况;
⑤比选委员会对参加比选申请人的打分情况相关表格
6、委托代理合同备案 (1)除发生投诉情况外,比选人应在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中选人订立书面《委托招标代理合同》. (2)比选人和中选人应在签订《委托招标代理合同》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由比选人将《委托招标代理合同》报招投标监督机构备案. (3)在委托合同履行中,出现超出比选内容,且相对合同额度较小时,经报原招投标监督机构备案,建设单位可以不再组织比选,在中选人中直接选择委托招标代理机构.
7、比选前的会议 为使得参选单位更好的了解工程情况,比选单位将召开比选前会议,以进行必要的沟通.各参选单位自愿参加.
第二章 比选申请书
一、比选申请人在编制比选申请书时必须使用本章所附格式并符合有关要求;
本章未规定格式的,由比选申请人根据实际情况自主编制.
二、比选申请人应按本章所附格式的先后顺序编制比选申请书.
三、比选申请书应在比选申请书封面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中的 比选申请人 一栏填上比选申请人的全称并在名称上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章.
四、比选申请书中的表格或空格如填写不下,可编辑扩充或另附页.除形式外,比选申请人不得改变其内容要求.本章所附格式,比选申请人为编制比选申请书可以进行复印或编辑.
五、比选申请人应按照比选申请书格式的要求编制比选申请书.比选申请书密封后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