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向日葵8AS | 2018-09-28 |
无随地吐痰现象;
无损坏花草树木现象;
无争吵、谩骂、斗殴现象;
无躺卧公共座椅现象. 3.建有盲道、缘石坡等无障碍设施;
盲道、缘石坡等无障碍设施无被侵占现象. 4.车辆、行人各行其道,机动车让行人行横道,无闯红灯、乱穿马路、翻越隔离栏现象,乘客排队候车、依次上下车. 5.垃圾箱分类收集垃圾,无露天烧烤、乱排油烟现象. 6.主干机动车道无被侵占、毁坏现象. 7.主干道装灯率100%,亮灯率≥99%. 8.人行道、非机动车道连续、平整、无损坏和被违规占用现象. 9.行人过街、机非分离、人车分离等安全设施配置完整. 10.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垃圾清运及时. 11.管理规范有序,有效开展文明引导.无占道经营、违章停车现象. 12.经营性场所证照齐全、亮证经营. 13.无流浪、乞讨未成年人. 14.无乱张贴、乱涂写、乱设广告牌和单位铭牌现象. 广场责任单位:区综合办公室(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区党工委组织部(共青团)、区党工委宣传部(文体)、区党工委政法委(民政)、北岸公安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北岸工商分局、区城管执法局、北岸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各镇 1.在公共场所广泛刊播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志愿服务、加强未成年人教育保护、关心关爱未成年人,或其他有益于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公益广告,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文明风尚有机融入各类生活场景之中,让人们抬眼可见、举足即观.公益广告要具有艺术创意,与周边环境相融合.(在公共场所刊播的公益广告可以是中宣部、中央文明办发布的通稿作品,也可以是本地组织设计制作的、体现地方特色的、符合公益广告宣传主题要求的作品) 2.正常运行及设备维护情况. 3.场所无被挪用或侵占现象. 4.无乱扔杂物、车窗抛物现象,无随地吐痰现象,无损坏花草树木现象,无争吵谩骂现象,无躺卧公共座椅现象. 5.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垃圾清运及时. 6.管理规范有序,有效开展文明引导.无占道经营、违章停车现象. 7.经营性场所证照齐全、亮证经营. 8.公共厕所保洁及时,无明显异味. 9.运用多种形式宣传展示精神文明创建内容,设有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标识,设有展示精神文明创建专栏. 10.无流浪、乞讨未成年人. 11.配套建设志愿服务驿站,有效开展文明引导. 12.有明显禁烟标识,无烟区没有吸烟现象. 景点、景区 责任单位:区党工委政法委(民政)、北岸公安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北岸工商分局、北岸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区城管执法局、区文旅办,各镇 1.在公共场所广泛刊播展示公益广告,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文明风尚有机融入各类生活场景之中,让人们抬眼可见、举足即观.公益广告要具有艺术创意,与周边环境相融合.(在公共场所刊播的公益广告可以是中宣部、中央文明办发布的通稿作品,也可以是本地组织设计制作的、体现地方特色的、符合公益广告宣传主题要求的作品) 2.无乱扔杂物、车窗抛物现象;
无随地吐痰现象;
无损坏花草树木现象;
无争吵谩骂现象无;
躺卧公共座椅现象. 3.运用多种形式开展文明旅游告知、文明提醒、文明规劝. 4.询问若干游客,请他们对当地旅游市场秩序作出评价. 5.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垃圾清运及时. 6.管理规范有序,无占道经营、违章停车现象. 7.经营性场所证照齐全、亮证经营. 8.公共厕所保洁及时,无明显异味. 7.配套建设志愿服务驿站,有效开展文明引导. 建筑工地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城管执法局,各镇 1.运用工地围墙张贴 讲文明树新风 和 图说我们的价值观 、未成年人和志愿服务公益广告,公益广告展示面积不少于建筑工地围挡墙体面积的50%,要具有艺术创意,与周边环境相融合. 2.施工现场四周设置围墙或围挡,外脚手架张挂密目式安全网. 3.施工现场建立门卫值守管理制度【制度上墙】,安全警示标志明显. 4.施工现场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通道、消防水源符合要求,配备灭火器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