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yszqmzc | 2018-09-29 |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组成 7.1招标文件包括: 7.1.1 投标邀请函;
7.1.2 供应商须知;
7.1.3 合同书格式;
7.1.4 用户需求书;
7.1.5 投标文件格式. 7.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供应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8.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8.1采购人或招投标服务所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投标服务所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
不足15日的,招投标服务所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8.2采购人或招投标服务所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3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8.3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内容为准.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9.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9.1 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供应商与招投标服务所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书写.供应商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对中文翻译有异议的,以权威机构的译本为准. 9.2 除非招标文件在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及其与招投标服务所和采购人所有往来文件中的所有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0.投标文件的组成 10.1 供应商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价格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和唱标信封. 10.2投标文件的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11.投标文件格式 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进行编制. 12.投标文件的编制、数量和签署 12.1供应商应提交: 一套正本(包括价格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
七套副本(包括价格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
一份唱标信封的投标文件;
一套电子版(光盘或U盘介质,WORD或EXCEL格式,无病毒,独立密封). 12.2投标文件正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正本主要内容(招标文件格式中要求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的内容和加盖投标人公章)须由投标人的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和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投标文件复印件,每套投标文件应当标明 正本 、 副本 的字样.投标文件的[正本]及所有[副本]的封面及骑缝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若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2.3电子文件用MS WORD/EXCEL 2003简体中文版制作,内容包括:由投标人自行制作的与正本文件一致的所有文件.电子文件由CD-R光盘或U盘储存,光盘或U盘上注明投标人名称及项目名称、采购编号.电子文档独立封装. 12.4如供应商对招标文件多个包组进行投标的,其投标文件可按每个包组的要求编制和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