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丶蓶一 | 2018-10-04 |
特此承诺 承诺人: 年月日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或在读学校、工作单位对考生现实表现情况的鉴定: (单位公章) 单位负责人:联系
电话:年月日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或公安局审查意见(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单位公章) 单位负责人:联系
电话:年月日户籍所在地县级计划生育部门审查意见(有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行为): (单位公章) 单位负责人:联系
电话:年月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考察意见: (单位公章) 单位负责人:联系
电话:年月日备注:本表一式1份,A4纸双面印制,"本人承诺"栏以前的项目由应聘人员如实、准确用蓝、黑色墨水笔填写,严禁打印和涂改;
"本人承诺"栏以后的项目由审查人员根据职责情况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