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ou—灰機 | 2018-10-07 |
学院对学生校园安全行为作如下规定:
1、严禁在寝室存放或使用以下用电器具: (1)额定功率较大(一般指功率在1000瓦以上)的用电器;
(2)以发热为主要功能的各类电热器具,如电炉子、电暖气、热得快、电热毯、电熨斗、熨烫机、电热杯、电水壶、煮蛋器、电饭锅(煲)、电磁炉、电火锅、电吹风、电热鱼缸、电暖宝、电热卷发棒、直发器夹板等;
(3)其他长时间使用易导致高温或体积较大的用电设备,如白炽台灯、豆浆机、冰箱、洗衣机、跑步机等.
2、严禁在寝室存放或使用的其他物品: (1)各类能产生明火的器具或物品,如酒精炉、煤气炉等;
(2)各类易燃易爆物品或有毒有害物品,如酒精、鞭炮、有毒化学品、强酸类物品、强碱类物品、放射性物品、致癌性物品等;
(3)体积较大,不宜在寝室存放或使用的各类物品,如大型健身器械、自行车等;
(4)具有一定危险性的物品,如各类管制刀具、仿真枪等.
3、电脑、饮水机、节能台灯、小风扇、充电宝、空气加湿器、空气净化器、电蚊香、充电剃须刀、路由器、分线器、打印机等可在寝室使用,但应通过正规渠道购买经国家"3C"认证的产品,并确保使用后及时断电,以免发生危险.其他可能存在安全隐患但前面未提及的物品,使用前须到楼管员处查验并备案,楼管员上报公安处进行认定,经公安处批准后方可使用.
4、严禁擅自改动或损坏电源、通信设备、各类消防设施、各类公共设施等.严禁在宿舍内吸烟或焚烧任何物品.用蚊香、熏香等,只可在寝室有人时使用,并且远离可燃物,在寝室全体成员离开寝室前,务必将蚊香、熏香等熄灭.严禁在寝室从事任何经营类活动,或存放任何用于经营的物品.保持寝室内务卫生,严禁在寝室内喂养动物,禁止在寝室堆放垃圾、废旧纸壳箱、废弃书籍纸张、空塑料瓶、空玻璃瓶等杂物.
5、寝室无人时务必锁好门窗,不在寝室存放贵重物品及现金,陌生人员进入寝室应提高防范,发现可疑应及时报警.如发现寝室被盗,应注意保护现场,并及时报警.抵制任何进入宿舍的推销行为,发现后及时上报楼管员或公安处.不轻信任何陌生人的"求助"或"帮助",以免受骗.学生所有贵重物品和现金,必须妥善保管;
人走断电,所有用电器必须处于关闭状态.
6、寝室内不能传播、复制、观看、贩卖反动、淫秽书刊或音像物品;
严禁聚众赌博、酗酒滋事、打架斗殴;
不得在走廊内或向窗外倒水、乱扔杂物等,以防误伤他人;
男女交往行为要得体,不做不雅行为,在校园安全围挡内活动;
施工季节要特别注意施工场地,远离任何安全隐患.
7、寝室要注意外来人员,如发现请积极与楼长、辅导员联系;
寝室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寓作息时间,不得擅自夜不归宿或擅自留宿他人,不得夜不归宿或私自校外住宿,遇特殊情况必须向学院申请.严禁宿舍推销或传销,学生不准在校内从事各种经商活动,散发非法传单等;
未经学校勤工助学中心登记,并由勤工助学中心统一安排,不得从事家教或其他社会兼职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