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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消毒池(1个) 2*32m2 已建
3 育饲料发酵房(1幢) 120m2 已建
4 隔离舍(1幢) 64m2 已建
5 储粪房(1幢) 120m2 已建
6 无害化处理池(1个) 48m3 已建
7 水塔(1个) 40m3 已建
8 沼气池及配套设施(1套) 650m3 已建
9 办公住房(1幢) 288m3 已建
10 储液池(1个) 430m3 已建 1.1.3 主要原辅材料消耗 本项目主要原料消耗见表1-2. 表1-2 主要原辅材料一览表 序号 内容 单位 数量 备注
1 玉米 t/a
400 /
2 豆粉 t/a
100 /
3 鱼粉 t/a
40 /
4 麸皮 t/a
160 /
5 自来水 m3/a
26825 生猪饮水、猪舍冲洗和职工生活用水 1.1.4 生产设备 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名称及数量见表1-3. 表1-3 主要设备名称及数量一览表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1 限位栏 套70
2 产床 套32
3 保育栏 套32
4 清洗消毒两用车 栏25饲料加工设备 饲料加工设备(XFS-11X型) 台1干湿搅拌机 台11.1.5生产组织及劳动成员 本项目劳动定员为10人,全年工作,饲养等实行三班制,每班8h. 1.1.8 项目公用配套工程
1、供水 本项目生活用水采用现有的水井,猪舍冲洗用水取自附近池塘水.
2、排水 项目实行雨污分流,猪舍两边屋檐雨水经雨水分解槽接入排水沟直接排放;
猪尿及冲洗水经猪舍尿槽和封闭式地下排污沟进入沼气池,猪的排泄物残渣、沼渣和沼液均由千祥镇大路村史美胜运走作为中药材的有机肥使用,职工生活污水混入沼气池一起处理,实行零排放.
3、供电 本项目供电由千祥镇市政供电局供应.
4、其他 本项目不设职工食堂,设有办公住房等生活配套设施. 1.2 编制依据 1.2.1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2年10月28日);
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年11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3号;
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08年8月15日);
5、《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年4月29日);
6、《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修正)》(2008年2月28日);
7、《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2004.12.29);
8、《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2.29);
9、《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年10月29日);
10、《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1号.
11、《国务院关于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07〕4号);
12、《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令第9号)
13、《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现代畜牧业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07〕70号);
14、《关于加强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浙环发〔2002〕105号);
15、《关于进一步加强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推进生态畜牧业发展的意见》(浙环发〔2008〕60号);
16、《关于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试行工作的通知》(浙环发〔2007〕94号);
17、关于印发《畜禽养殖场污水治理沼气工程建设技术指南》的通知(浙农能办〔2005〕11号);
18、《关于进一步推进畜禽养殖场排泄物治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浙农专发〔2006〕24号). 1.2.2技术规范
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1);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