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飞鸟 | 2018-10-11 |
一、私募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
(一)管理人基本情况(含工商登记信息、基金业协会登记基本信息、是否存在异常情况等)
(二)公司人员组成情况(含公司组织结构、主要负责人及分工、通过从业资格考试人员及所在岗位等)
(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
(四)业务运行风险评估及风险控制和合规管理情况
(五)跨辖区开展私募活动的关联机构及业务情况
(六)开展非私募业务情况(如无,该项填报"未开展过除私募业务外的其他业务")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二、发行产品情况
(一)产品基本情况(含备案的基本信息,包括产品只数、募集规模、宣传方式、产品销售情况,有代销的请写明代销具体情况)
(二)产品投资人情况(含投资人数量及结构、适当性管理情况、历史纠纷情况)
(三)产品运行情况(含投向、拟退出渠道、拟退出时间等)
(四)产品资金使用情况(含募集户及托管户账户开立、资金使用审批流程、已投项目及金额情况等)
(五)2018年基金管理费收入(按基金产品分别列示)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三、自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整改措施及整改情况
四、落实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相关准备工作
(一)技术系统及设备、内控及管理机制、人员配备等方面的准备
(二)投资者宣传教育情况
(三)涉诉及纠纷处理情况
五、发展困境、瓶颈及意见建议 机构名称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