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uangshuowei01 | 2018-10-12 |
一、申报材料种类和要求
(一)推荐函和推荐表.
推荐函由候选人或候选单位所在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2)、《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候选单位推荐表》(见附件3)、《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候选个人推荐表》(见附件4)作为推荐函的附件一并上报.
(二)申报表. 根据申报奖项,按照填表说明要求准确填写《中华技能大奖申报表》(见附件6)、《全国技术能手申报表(评选表彰用)》(见附件7)、《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候选单位申报表》(见附件8)和《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候选个人申报表》(见附件9).申报表一式两份,贴好照片,并按要求在相关位置盖好单位行政公章和骑缝章.
(三)事迹材料. 1.大奖候选人和能手候选人事迹材料要着重突出候选人在技术技能方面的内容(可参考《第十三届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事迹材料》),主要包括:候选人主要事迹及为本企业(单位)、本行业和国家做出的突出贡献;
取得的成绩以及在同行业领域中的重要影响和作用;
在本职工作岗位上做出的贡献及所产生的经济效益(要求用数字量化反映)以及曾获得的主要的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大奖候选人事迹材料要求控制在2500字左右,能手候选人事迹材料要求控制在1000字左右. 2.突出贡献候选单位事迹材料重点反映本单位在高技能人才培育、使用方面的举措,取得的成绩,及通过开展职业技能竞赛、职业培训、技能鉴定等工作对本单位产生的重要影响和作用(要求用数字量化反映)以及曾获得的奖项或荣誉称号等.突出贡献候选单位事迹材料要求控制在3000字左右. 3.突出贡献候选个人事迹材料应着重体现候选人本人在从事技能人才培养工作方面的内容,具体的工作方法、工作体会以及取得效果等.突出贡献候选个人事迹材料要求控制在1000字左右. 事迹材料具体体例可与省厅联系人对接获取参考.
(四)证明材料. 1.大奖候选人和能手候选人的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复印件要包含照片页、等级页和职业(工种)页);
主要技术技能成果证明材料;
所获荣誉称号或奖项的复印件或旁证材料;
从事本生产一线岗位工作年限的单位证明. 2.突出贡献候选单位的法人登记证书、办学培训资质证明(办学许可证等);
所获各种荣誉称号的复印件或旁证材料. 3.突出贡献候选个人的职业资格(技能等级)或技术职务证书复印件;
主要技术技能成果证明材料;
所获荣誉称号或奖项的复印件或旁证材料. 以上证明材料统一用A4纸复印或打印,要求整洁、清晰.
(五)照片. 1.大奖候选人、能手候选人和突出贡献候选个人证件照每人5张.证件照应为候选人近期正面免冠正装2寸彩色照片,红色背景,平光拍摄,成像清晰,光线反差小,照片背面用铅笔标明候选人姓名. 2.大奖候选人工作照每人10张,不同场景背景,其中横版照片8张,竖版照片2张.工作照以体现大奖候选人在本岗位的工作情况为主,要能反映出大奖候选人的精神风貌. 以上两种照片同时需要报送电子版,具体要求如下:所有照片和图片的格式均为.jpg格式.扫描各种图片时,请确保被扫描件表面的清洁,扫描件的关键信息,如身份证号码、职业资格证书工作信息,需清晰可识别. 图片的分辨率、尺寸及图片文件尺寸要求见下表: 图片名称 分辨率 尺寸(厘米) 文件尺寸 2寸证件照 300dpi 3.8*5.1(450像素*600像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