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5天午托 | 2018-10-12 |
市总工会决定于2019年"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前夕,表彰(表扬)一批为汕头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女职工集体和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表扬)项目及推荐名额
1、2019年汕头市巾帼建功立业标兵岗30个;
2、2019年汕头市建功立业女能手40名.
二、推荐评选条件
1、汕头市巾帼建功立业标兵岗:在企业生产一线或在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发展、国家、省重大工程建设和重大科技专项推进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特别是在关键领域重大科研攻关、创新创造方面卓有建树的女职工集体.以车间、科室、班组为评选单位,其中女职工比例不少于60%,主要负责人为女性.原则上曾在近年获得过区县级(区县级行业)以上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或同等专业奖项.
2、汕头市建功立业女能手:政治立场坚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高的业务水平,爱岗敬业、勇于创新,直接从事生产、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和科研等一线工作,在国家、省重大工程或重大科技专项推进、自主创新、爱心帮扶、维护社会稳定等某一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个人,特别是在关键领域重大科研攻关、创新创造方面卓有建树的女职工.原则上曾在近年获得过区县级(区县级行业)以上先进个人荣誉称号或同等专业奖项.
三、推荐评选程序
1、市巾帼建功立业标兵岗、建功立业女能手候选者由所在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民主推荐,工会女职工委员会进行评审,工会和申报单位逐级审核,经所在单位纪检监察组织同意,并在所在单位进行公示,签署意见后,报至区县级以上区县总女职委、市总各产业工委. 2. 各区县级以上区县总女职委、市总产业工委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基础上,对候选集体和个人进行审核,经同级工会同意,报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 3. 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召开评审小组会议,对推荐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资料进行审核,对审核通过的集体和个人名单上报市总主席室审核予以通报表扬.
4、市总女职委办公室具体负责推荐工作的组织实施.
四、推荐评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各级工会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要将评选表彰先进的过程,作为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过程,作为树立时代楷模、弘扬劳模精神的过程,作为挖掘先进典型、宣传展示女职工巾帼风采的过程.以评选表彰活动为契机,努力营造创先争优、学赶先进的良好氛围,团结动员广大女职工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二)坚持面向基层和一线 1. 优先推荐工作在基层和一线,具有工匠精神的高技能人才和优秀技术工人.注重推荐在市重大项目工程、促进区域发展劳动和技能竞赛中涌现的先进女职工集体和个人. 2. 非公企业和女性农民工应占一定比例. 3. 区县级及以上领导干部不在评选范围内,对评选科级领导干部要从严掌握,并要按干部管理权限征得组织、纪检部门同意.科级及以下工会女职工组织和女职工工作干部比例不超5%.未建立工会女职工组织的用人单位及其女职工不得作为女职工先进集体和个人推荐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