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棉鞋 | 2019-09-04 |
2 3 基本规定
3 4 方案设计
5 4.
1 一般要求54.2 设计说明书
5 4.3 设计图纸
13 5 初步设计
16 5.1 一般要求16 5.2 设计总说明
16 5.3 总平面
17 5.4 建筑21 5.5 结构25 5.6 建筑电气
30 5.7 给水排水
36 5.8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41 5.9 热能动力
44 5.10 概算47
6 施工图设计
50 6.1 一般要求50 6.2 总平面
50 6.3 建筑53 6.4 结构61 6.5 建筑电气
74 6.6 给水排水
79 6.7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85 6.8 设备管线综合图
91 6.9 热能动力
91 6.10 预算96
7 深化设计
97 7.1 一般要求
97 7.2 目录和设计说明
104 7.3 设计图纸
104 7.4 计算书
104 本规范用词说明
104 引用标准名录
104 条文说明
104 Contents
1 General
1 2 Terms
2 3 Basic Requirements
4 Project Design
4 4.1 General Requirements
4 4.2 Design Specifications
4 4.3 Design Drawing
10 5 Preliminary Design
13 5.1 General Requirements
13 5.2 The General Design Specifications
13 5.3 The General Layout
14 5.4 Architecture
18 5.5 Structure
21 5.6 Electronic
26 5.7 Plumbing
30 5.8 Heating, Ventilation and Air-Conditioning
34 5.9 Thermal Dynamic
37 5.10 Project Estimation
39 6 Construction Drawing Design
42 6.1 General Requirements
42 6.2 The General Layout
42 6.3 Architecture
45 6.4 Structure
51 6.5 Electronic
62 6.6 Plumbing
67 6.7 Heating, Ventilation and Air-Conditioning
71 6.8 Equipment Pipeline Diagram
76 6.9 Thermal Dynamic
76 6.10 Project Cost Budget
80 7 Speacialized Design
81 7.1 Precast Concrete Component Design Development
81 7.2 Curtain Wall Design
85 7.3 BIM Design
85 7.4
86 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Code List of Quoted Standards 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 总则为规范上海市装配式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工作的管理,保证各设计阶段装配式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的质量和完整性,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上海市装配式新建民用建筑和工业建筑. 本标准适用于上海市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建筑和装配式钢结构建筑. 本标准是在总结工程经验的基础上对国家和上海现行的有关法规、标准、规范的细化和补充,提供装配式建筑工程设计文件表达的内容和深度要求. 装配式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的编制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现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规定. 术语 装配式建筑 prefabricated building 装配式建筑是指用预制部品构件在工地装配而成的建筑. 装配式混凝土建筑 prefabricated concrete building 混凝土建筑的结构系统、外围护系统、内装系统、设备与管线系统的主要部分采用预制构(部)件部品集成装配建造的建筑. 装配式钢结构建筑 assembled steel structure buildings 钢结构建筑的结构系统、外围护系统、内装系统、设备与管线系统的主要部 分采用预制构(部)件部品集成装配建造的建筑. 单体预制率 monomer prefabricated rate 单体预制率是指混凝土结构、钢结构、钢-混凝土混合结构等结构类型的装配式建筑±0.000以上主体结构和围护结构中预制构件部分的材料用量占对应构件材料总用量的比率. 单体装配率 monomer assembly rate 单体装配率是指装配式建筑工预制构件、建筑部品的数量(或面积)占同类构件或部品总数量(或面积)的比率. 基本规定 装配式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应满足上海市数字化审图相关要求. 装配式新建民用建筑工程、工业建筑一般应分为方案设计、总体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三个阶段;
对于技术要求相对简单的民用建筑和工业建筑工程,经有关主管部门同意,且合同中没有做总体设计(初步设计)的约定,可在方案设计审批后直接进入施工图设计. 各阶段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应按以下原则进行: 方案设计文件,应满足编制总体设计(初步设计)文件的需要.注:本规定仅适用于报批方案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对于投标方案设计文件的编制深度,应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相关规定. 总体设计(初步设计)文件,应满足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的需要. 施工图设计文件,应满足深化设计、设备材料采购、非标准设备制作和施工的需要.对于将项目分别发包给几个设计单位或实施设计分包的情况,设计文件相互关联处的深度应满足各承包或分包单位设计的需要. 在设计中宜正确选用国家、行业和地方建筑标准设计,并在设计文件的图纸目录或施工图设计说明中注明所应用图集的名称. 重复利用其他工程的图纸时,应详细了解原图利用的条件和内容,并作必要的核算和修改,以满足新设计项目的需要. 当建设单位另行委托相关单位承担项目专项设计(包括二次设计)时,主体建筑设计单位应提出专项设计的技术要求并对主体结构和整体安全负责.专项设计单位应依据本规定相关章节的要求以及主体建筑设计单位提出的技术要求进行专项设计并对设计内容负责. 装配式混凝土建筑预制构件生产之前应进行深化设计,主体建筑设计单位应对预制构件深化设计进行会签,确保其荷载、连接以及对主体结构的影响均符合主体结构设计的要求. 本规定不作为各专业设计分工的依据.当多个专业由一人完成时,应分专业出图,设计文件的深度应符合本规定要求. 设计单位在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规格、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当设计合同对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另有要求时,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应同时满足本规定和设计合同的要求. 本标准对设计文件各设计阶段、各专业编制深度的要求具有通用性. 方案设计 一般要求方案设计文件. 设计说明书,包括各专业设计说明以及投资估算等内容;
对于涉及建筑节能、环保、绿色建筑、人防等设计的专业,其设计说明应有相应的专门内容;
总平面图以及相关建筑设计图纸(若为城市区域供热或区域燃气调压站,应提供热能动力专业的设计图纸,具体见4.3.3条);
设计委托或设计合同中规定的透视图、鸟瞰图、模型等. 方案设计文件的编排顺序. 封面:写明项目名称、编制单位、编制年月;
扉页:写明编制单位法定代表人、技术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及各专业负责人的姓名,并经上述人员签署或授权盖章;
设计文件目录;
设计说明书;
设计图纸. 装配式建筑技术策划文件. 技术策划报告,包括技术策划依据和要求、标准化设计要求、建筑结构体系、建筑围护系统、建筑内装体系、设备管线等内容;
技术配置表,装配式结构技术选用及技术要点;
经济性评估,包括项目规模、成本、质量、效率等内容;
预制构件生产策划,包括构件厂选择、构件制作及运输方案,经济性评估等. 设计说明书 设计依据、设计要求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1 与工程设计有关的依据性文件的名称和文号,如选址及环境评价报告、用地红线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立项报告的批文、设计任务书或协议书等;
2 设计所执行的主要法规和所采用的主要标准(包括标准的名称、编号、年号和版本号);
3 设计基础资料,如气象、地形地貌、水文地质、地震基本烈度、区域位置等;
4 简述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项目设计的要求,如对总平面布置、环境协调、建筑风格等方面的要求.当城市规划等部门对建筑高度有限制时,应说明建筑物、构筑物的控制高度(包括最高和最低高度限值);
5 简述建设单位委托设计的内容和范围,包括功能项目和设备设施的配套情况;
6简述建设单位委托任务书或土地出让合同中对项目的装配要求,包括采用装配式建筑的面积和单体预制率或装配率;
7 说明项目采用装配整体式建筑单体的分布情况以及所采用的装配结构体系;
8 工程规模(如总建筑面积、总投资、容纳人数等)、项目设计规模等级和设计标准(包括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建筑防火类别、耐火等级、装修标准等);
9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如总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及各分项建筑面积(还要分别列出地上部分和地下部分建筑面积)、建筑基底总面积、绿地总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停车泊位数(分室内、室外和地上、地下),以及主要建筑或核心建筑的层数、层高和总高度等各项指标;
根据不同的建筑功能,还应表述能反映工程规模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如住宅的套型、套数及每套的建筑面积、使用面积,旅馆建筑中的客房数和床位数,医院建筑中的门诊人次和病床数等指标;
当工程项目(如城市居住区规划)另有相应的设计规范或标准时,技术经济指标应按其规定执行.各装配整体式建筑单体的建筑面积统计,如有预制外墙满足不计入规划容积率的条件,需列出各单体中该部分面积. 总平面设计说明.
1 概述场地现状特点和周边环境情况及地质地貌特征,详尽阐述总体方案的构思意图和布局特点,以及在竖向设计、交通组织、防火设计、景观绿化、环境保护等方面所采取的具体措施.
2 说明关于一次规划、分期建设,以及原有建筑和古树名木保留、利用、改造(改建)方面的总体设想. 建筑设计说明.
1 建筑方案的设计构思和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