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于世美 2018-10-15

3、项目研发投入中,承担单位投入不低于60%,省、市(县)投入不超过40%,省、市(县)执行时分别按20%资助.省在市(县)先行投入基础上予以资助,每个项目原则上省支持经费为100- 500万元.

(三)申报材料和程序

1、申报材料.项目申报单位应按申报通知要求提供申报书、企业相关资质证明、近三年科技研发活动及成果、经审计的3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等证明附件材料,单位成立实际年限不足3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算.单位法定代表人需签诚信承诺书(项目申报书、承诺书等在申报系统下载).

2、推荐程序.2017年省科技重大专项实行初审权下放、限额推荐、竞争立项.各市科技局要会同财政部门推荐并确定补助经费,联合行文报送.鼓励高校院所联合或与我省企业联合申报,高校院所牵头申请的项目必须按政策要求落实自筹资金.各高校院所推荐项目要同时主动报所属地科技局备案.本年度项目推荐按各市、中央驻皖和省属高校院所、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际联合研究中心、中科大先研院、合工大智能制造院、合肥技术创新工程院和皖北地区及贫困县专项设置,项目推荐数详见附表.

(四)有关说明

1、各项目申报单位登录省科技厅网站,进入 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 - 科技重大专项 一栏,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包括财政涉企系统信息).

2、各市科技局、有关部门和单位对网上填报的专项项目申报书及上传的附件证明材料,认真审核把关,审核通过后,申报单位在线打印申报书,与相关证明附件材料一并书面装订成册,报送所在市科技局(市留存1份).中央驻皖高校院所、省农科院等有关单位自行组织审核,材料按要求直接报送.

3、各市科技局、有关部门和单位报送的书面材料包括:推荐函(1份)、推荐项目清单(1份,网上在线打印)、项目申报书及附件材料各3份.网络申报系统关闭为6月20日,书面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17年6月26日,逾期不予受理.

4、联系处室及

电话: 业务咨询联系人和电话详见申报指南 科技厅计划处:谭海斌0551-64693921 教育厅联系人:汪松涛 0551-62831831 (科学研究与研究生教育处) 附表: 2017年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推荐数简表 序号项目推荐单位项目推荐数备 注一16个市1合肥市30其中聚焦合肥国家综合性科学中心建设项目推荐数不少于5项 2芜湖市253蚌埠市22 4阜阳市、马鞍山、宣城、池州市18落实皖政办(2017)10号《关于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加大激励支持力度的通知》第24条规定,对先进市另增加3项.每个市各不超过18项.5其它市15每个市推荐各不超过15项二中央驻皖和省属高校院所1中科院合肥物质院72合肥工业大学73中国科学技术大学74其它中央驻皖院所3每个单位推荐各不超过3项5安徽省农业科学院6限报农业类重大专项6安徽农业大学67安徽科技学院38其它省属高校15由省教育厅统一推荐三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际联合研究中心各1项(依托单位是企业的,按属地报送)四中科大先研院、合工大智能制造院、合肥技术创新工程院各1项(按归口报送)五皖北地区及贫困县专项(见备注)省内高校院所2各单位原则上不超过2项备注:1.皖北地区及贫困县专项.为引导科技资源向皖北地区和贫困县倾斜,在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推荐指标中设 皖北地区及贫困县专项 .即支持省内高校院所与皖北地区和其它省级贫困县的企事业单位合作项目,除以上限额外,另增列申报指标.申报的项目由省内高校院所牵头承担,项目符合指南、有合作基础或意向、项目实施的成果转化产业化或示范推广,以及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必须在上述地区见效.申报项目需经所在的市县科技局备案,各相关单位要主动联系沟通、对接合作.省内高校院所推荐项目原则上各不超过2项. 2. 皖北地区及贫困县:包括亳州、宿州、阜阳三市各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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