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工作,认真落实总量控制指标要求.确保项目投产后污染物达标排放.
三、项目建设必须依法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项目建成后,产生实际污染物排放之前,申领排污许可证,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按照规定程序并完成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行验收工作,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四、屯留县环境监察大队负责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2018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