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丶蓶一 | 2018-10-29 |
9、投标方提供具有有效期内的CNAS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0、投标方提供参加CNAS组织的检测能力验证且合格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1、投标方提供类似项目合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2、投标方提供资质能力覆盖本招标项目所要求的产品检验项目的比例情况证明文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3、投标方提供拟派本项目负责人的证书和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方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2018年1月-2018年3月的证明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项目负责人的工作经验、工作年限、管理能力等;
14、投标方提供拟派本项目其他实施人员配备情况、拟投入本项目的检测设备情况、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响应措施、应急预案等、向政府或企业提供相关食品培训服务方案等、检测质量保证措施等;
15、投标方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二)报价文件:
1、封面(附件十四);
2、开标一览表(附件九);
3、投标报价明细表(附件十);
4、投标单位声明函(附件十一);
5、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十二);
6、投标方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投标文件由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组成,两份文件分别装订、密封,并在信封上注明文件名称.
九、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
(一)投标文件一式五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当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二)投标文件需打印或不褪色的墨水填写,在封面上标明 正本 或 副本 字样,并标明采购编号、项目名称.
(三)投标文件的装订顺序按第八条所叙的顺序装订,成册后的投标文件不得有活页现象.
(四)本招标文件第八条中要求按规定格式填写的表式,应统一按
第九章附件 的内容填写.
(五)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楚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方负责.
(六)所有投标文件均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由投标方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署.投标方写全称.
(七)投标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之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的签字并加盖投标方公章.
十、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需加以密封,并在封皮上写明: 招标方名称、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方名称、通讯地址、投标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启封字样.
(二)如果投标方未加写标记,招标方对投标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不负责任.
(三)投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 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方可以书面形式向招标方对已递交的投标文件提出补充和修改,相应部分以最后的补充和修改为准.该书面材料应密封,由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方公章.
(四)招标方接受投标方标书时间 采购代理机构于开标地点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小时内接受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填写字迹必须清楚、工整,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六)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方、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十
一、无效的投标文件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被视为无效:
(一)以非纸质文件形式递交的;
(二)标项以赠送方式响应的,或提供两个及以上方案的;
(三)未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