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8-10-29 |
徽县、两当、礼县、西和、宕昌县、康县、文县七个县城,成为与两个中心协作配套、带动区域发展的七个支撑点.《规划》提出通过内部改造,土地置换,提高土地利用率,并且按照 提升功能、合理布局、疏解密度、综合利用 的原则对旧城区进行改造. 本项目位于陇南市西和县石堡乡张刘村,属于《陇南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中的一区八县之一.该项目为预拌混凝土生产,混凝土作为建造过程中不可或缺的用料,项目的实施为西和县建设项目提供建设用料,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在严格实施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的建设可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的统一,符合《规划》的布局和发展方向. ⑵与《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的指导意见》的符合性分析 《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改善空气质量为目的,以增强区域环境保护合力为主线,以全面削减大气污染物排放为手段,对设置重点区域和防控重点,优化区域产业结构和布局,加大重点污染物防治力度.《意见》指出,为加大颗粒物污染防治力度,使用工业锅炉的企业以及水泥厂、火电厂应采用袋式等高效除尘技术;
强化施工工地环境管理,禁止使用袋装水泥和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在施工场地应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
加强道路清扫保洁工作,提高城市道路清洁度;
实施 黄土不露天 工程,减少城区裸露地面. 本项目为预拌混凝土生产,项目的建设为建设提供商用混凝土,减少因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引起的颗粒物污染.项目的建设符合《意见》的指导方法和工作目标. 1.2.3选址合理性分析 (1)项目周围环境 该项目租用场地,并签订了土地租赁合同(附件1),厂址位于陇南市西和县石堡乡张刘村.根据西和县国土资源局文件,项目占用西和县石堡镇张刘村集体土地为本项目临时用地,使用期限为两年(2017年至2019年),用地期限结束后,需根据《土地复垦规定》,将临时用地恢复到耕种条件.经调查,项目东侧为国道7011线,北侧、南侧和西侧为耕地,厂区西侧居民位于厂址侧风向.本项目属于轻污染行业,运营期主要污染为废气,作业时按照相关规定和本环评提出的措施严格管理,对外环境影响甚微. (2)特殊保护目标 根据现场调查,项目拟建地无文物保护单位、风景名胜区、水源保护区、珍稀动植物保护物种、水源地,本项目东北侧270m处为漾水河,本项目废水不外排,不会对外环境造成影响. (3)环境要素影响分析 项目所在区空气环境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地下水环境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 Ⅲ类标准要求,本项目区域东侧距离G7011线(十天高速)30m,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项目北、西、南侧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工程建设过程中废水不外排,对水环境影响小,建设期主要影响为施工机械噪声及扬尘,采取一定的措施后对环境影响小,建设期结束,影响随之消失.运行期对环境的主要影响为生产设备噪声及生产废气,根据工程分析,本工程采取有效污染治理措施后,对评价区域环境质量影响较小,该区域环境质量不发生明显变化,仍符合该地区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4)总图布置合理性分析 厂区由西向东分别为生活食宿区、实验区、办公区以及生产区,1#生产线位于厂区中间偏南侧,2#生产线位于厂区东南角,原料堆场紧邻两条生产线,位于厂区南侧.项目原料及混凝土生产线按工艺流程布置,整个厂区布置工艺流程顺畅,满足工艺生产要求.且生产区和办公区分开布置,保持一定距离,减少生产对办公生活的影响.项目厂区内生产线布置于下风向,居民点位于厂址侧风向.项目在厂区周围结合耕地进行绿化,绿化要求要适应当地的气候条件及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可有效美化环境,起到隔声降噪的作用. 项目总平布置功能分区合理,流线组织清晰,建筑布局紧凑,管理方便. 综合以上分析,本项目选址合理可行.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建设性质、建设单位及工程投资 ⑴项目名称:年产35000m3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