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元素吧里的召唤 | 2018-10-29 |
一、政策依据 1.
《广州市南沙区促进广州种业小镇发展扶持办法》(穗南农〔2017〕377号) 2.《广州市南沙区促进广州种业小镇发展扶持办法实施细则》(穗南农规字〔2019〕1号)
二、申请条件
(一)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可以申请: 1.工商注册地在广州种业小镇、实际办公地在南沙辖区范围内的,税务征管关系和统计核算关系在南沙区范围内的种业企业、种业科研机构、种业发展与服务平台型企业及与种业发展相关联的企业(组织). 2.具备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 3.注册日期在本办法有效期内(2017年1月1日起算,有效期5年),企业成立日期以营业执照登记的日期为准;
申请补助或奖励时已连续正常经营一年以上.
三、申请时间 符合奖励条件的企业(组织)须于每年的6月15日至7月15日申请上一年度奖励,登录广州南沙政策兑现系统(https://www.nszcdx.com/)提出申请,逾期不申请视同自动放弃.
四、奖励标准
(一)首次被认定为全球种业品牌排名前10名的(含第10名)的,一次性给予实施主体200万元的奖励;
(二)首次被认定为全国种业品牌排名前10名的(含第10名)的,一次性给予实施主体150万元的奖励;
五、申请材料 以下申请材料1―6项在办理申请审批时提供;
7-10项在办理拨款时提供. 1.《广州市南沙区总部型企业提升能级奖励兑现申请表》(见附件1);
(原件,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 2.投资协议(与我区签订投资协议的须提供,无签订协议的可以不提供)、承诺书(见附件2)(承诺对相关奖励政策及约定已知悉,承诺提交材料真实性,并承诺自获得奖励扶持后,10年内注册及办公地址不迁离本区,不改变在本区纳税义务,以及本区约定的其他经济效益承诺);
(原件,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 3.营业执照;
(复印件,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核原件). 4.企业2018年度纳税清单或清缴证明;
(复印件,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核原件) 5.企业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复印件,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核原件) 6.企业升级为全国种业品牌排名前10名或全球种业品牌前10名的证明材料,及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核原件) (以上第1至第6项材料在办理申请审批时提供) 7.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
(复印件,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 8.企业办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办理人身份证(原件,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9.收据;
(原件并加盖财务章和公章,经办人签名). 10.收据(复印件,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以上第7至第10项材料在办理拨款时提供)
六、受理部门 广州南沙开发区政策兑现窗口(窗口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南沙政务服务中心3楼
60、
61、62号窗) 联系
电话:020-39053010;
七、业务主管部门 广州市南沙区农业农村局 联系
电话:020-34687056
八、受理时间 周一到周四: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5: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九、办理时限 42个工作日(形式审查5个工作日以内;
实质审查24个工作日;
资金拨付13个工作日) (以上办理时限扣除法定节假日、公休日;
扣除组织专家论证、公示所需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