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枪械砖家 2018-11-09

八、开标时间:2019年6月17 日10: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夹江县政府采购中心三楼(乐山市夹江县v城镇云甘路89号) .

九、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 夹江县教育局 地址: 乐山市夹江县v城镇迎春南路108号联系人: 杨老师 联系

电话: 0833-

5662455 采购代理机构:夹江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乐山市夹江县v城镇云甘路89号联系人: 雷老师、张老师 联系

电话: 0833-5668777 采购项目联系人:雷老师、张老师 采购项目联系

电话: 0833-5668777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说明和要求 一 采购预算和 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

(一)采购预算

4278460 元,最高限价

4278460 元.

(二)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 二 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

(一)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过程中,不得无偿或以低于所提供的货物、工程、服务的成本价格报价. 1.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涉嫌无偿或低于成本价报价(报价低于采购预算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40%)的,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供应商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条、《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川财采[2016]53号)第三十一条等规定提供书面说明和相关证明材料. 2.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证明其报价的合理性,无法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其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 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审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二)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产品宣传资料以佐证其投标产品技术参数的,供应商应对其提供的产品宣传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在投标文件、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产品宣传资料.经过调查核实或者检测检验,供应商投标产品的实际技术参数与其投标文件、响应文件中提供的投标产品的宣传资料标注的技术参数不一致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

(一)项以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规定进行处罚.

(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不得在获取采购文件过程中,或者在投标文件、响应文件中,或者在开标、评审现场,或者在确定采购结果过程中等,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损害其他供应商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有上述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

(二)项以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其他供应商的 规定进行处罚.

(四)在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过程中,采购人通过调查核实供应商确实无偿或低于成本价报价,可能导致无法按照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和政府采购合同约定履约的,可以不确定该供应商作为中标、成交供应商. 三 政府采购政策(实质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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