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racecats | 2018-11-09 |
2 定义 本文件中下列术语定义为: 标的: 指所有的由投标人提供的标的以及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人提供的相关文件. 服务: 指投标人提供的设计、培训、安装、进行所有测试、保证及技术支持. 投标人: 指与第3条规定的要求一致的、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采购代理机构:指本招标文件规定之采购代理机构,即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采购人: 东莞市厚街医院. 合同: 指由采购公告所产生的合同或合约文件.
3 合格的投标人(各包均适用)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有如下情况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①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
②为同一股东控股的;
③其中一家公司为其他公司最大股东的. 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踏勘现场及答疑会 本项目不组织集中踏勘现场和答疑会,如有需要,潜在投标人请自行到实地踏勘考察. 经采购人允许,潜在投标人可因需要而进入采购人的项目现场踏勘,但潜在投标人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潜在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潜在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自身所发生的费用. 合格的标的和服务 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原厂生产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包括零部件等),并完全符合原厂质量检测标准和国家质量检测标准、行业标准. 投标人必须保证提供的所有货物或货物的任何部分均为最新正式稳定版本. 所投货物若为进口产品,进口的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必须符合原产地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和制造生产或行业标准.进口的货物须是具有合法的进口手续和途径,并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检部门的检验. 投标人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采购人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 投标报价应包括所有应支付的对专利权和版权、设计或其他知识产权而需要向其他方支付的版税. 货物验收. 验收工作由采购人(或采购人指定的单位)和中标人共同进行. 在验收时,投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货物的出厂合格证书、出厂检测报告、厂家装箱清单、使用说明、操作手册、随机附件及其他相关资料,严格按采购人提出的方式验收. 由采购人对货物的质量、规格和数量及其他进行检验.如发现质量、规格和数量等任何一项与招标要求规定不符,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 投标费用 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中标服务费. 中标方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交纳中标服务费: 以《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中标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中标服务费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服务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的80%收取.详见下表: 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货物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3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1.5%=1.5万元 (300-100)万元*0.8%=1.6万元 合计收费=(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