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865397499 2018-11-11
济宁市人民政府文件 济政发〔2015〕18号 济宁市人民政府 关于运用财政政策措施加快推进全市经济 转方式调结构稳增长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运用财政政策措施进一步推动全省经济转方式调结构稳增长的意见》(鲁政发〔2015〕14号)等文件规定,积极应对当前经济下行压力,更好地发挥财政政策引导激励作用,有效激发社会资本活力,在新常态下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创新支持发展方式,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 1.发挥基金吸附引导作用.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用足用好10亿元政府引导基金,加快参股子基金市场化、规范化运作,支持信息、节能环保、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文化旅游等重点产业优先发展,扶持种子期、初创期的科技型、创新型中小企业快速成长.加强与国家、省股权引导基金对接,增强基金吸附能力,最大限度放大政府引导基金乘数效应,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市直相关部门要做好投资备选项目推介、产业政策支持与信息服务、投资绩效管理与评价工作,提高投资效率.各县(市、区)要进一步转变财政支持经济发展方式,通过整合结余结转资金、压减涉企专项资金等途径,统筹财政资金多方式开展基金投资运作,聚集创新创业和产业发展合力,加快推进经济转型升级.(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市政府投融资管理中心、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统筹重点工业园区发展.把园区板块作为稳增长的重点,打破行政区划界限,科学规划全市产业布局,市级设立园区建设专项资金,加大对工业集聚区基础设施建设投入,鼓励县(市、区)积极探索与境外、省外大企业大集团共建园区,实现资源互补、产业集聚.支持企业采取众筹方式建设公共实验室、公共检测中心,按照实际投资比例,给予不超过3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增强产业承载能力,推动重点工业园区统筹协调发展.认真落实《济宁市城区工业企业退城进园办法》各项扶持规定,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有利于企业科学发展的实施方案,加快推进重点工业企业 退城进园 工作.(责任部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中小企业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局) 3.培育壮大优势主导产业.市级设立产业转型升级发展资金,采取以奖代补、财政贴息等方式,加快装备制造、纺织服装、化工、食品、医药、轮胎等优势主导产业发展.对年销售收入100亿元以上的龙头企业实行一企一策,在土地、资金、技术、人才、规划设计等方面予以重点支持.对中小企业设备总投资额2000万元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市财政按年度实际完成设备投资额的3%给予补助,单个项目年度最高补助额不超过300万元.(责任部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中小企业局、市科技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4.推进信息产业加快发展.设立信息产业发展基金5亿元,重点支持软件开发测试、智能终端、专用电子装备、核心电子器材、大数据存储处理、电子商务等信息产业发展,加快省信息技术产业基地建设,打造全省乃至全国IT产业新 硅谷 .筹集专项资金1000万元,支持重点信息产业园区建设.对2015―2018年新入驻园区的信息产业研发或生产基地,给予设备购置投资额1%―3%的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坚持工业化和信息化双轮驱动,支持互联网+、大数据、物联网等与现代制造业融合发展,加快 智慧城市时空云平台 建设.每年选择20个两化融合示范项目,给予财政贴息或费用补助支持.对传统制造业两化融合、信息技术制造、电子商务前十强企业,由高向低依次给予100万元―10万元奖励.(责任部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中小企业局、市财政局) 5.支持发展绿色低碳经济.市级设立节能环保专项资金5000万元,重点支持中小型燃煤机组节能减排,鼓励支持规模相对较大,且有治理积极性的前5台机组率先开展超低排放试点;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