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没心没肺DR | 2018-11-11 |
一、小微企业扶持
(一)本项目 不是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二)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非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按照以下方式给予扶持: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折扣,用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标.对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三)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组成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按照以下方式给予扶持:
1、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中约定,小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折扣,用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中约定,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3%的价格折扣,用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给予联合体6%的价格折扣,用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4、联合体各方均为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给予联合体10%的价格折扣,用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5、小型企业与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的,联合体视同为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给予联合体10%的价格折扣,用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三、监狱企业扶持
(一)本项目 不是 专门面向监狱企业企业采购的项目;
(二)非专门面向监狱企业的采购项目,参加采购活动的的供应商(监狱企业单独参加或联合体成员单位中有监狱企业的),给予10%的价格折扣,用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三)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
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 ⑴本项目 不是 专门面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项目;
⑵非专门面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项目,非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