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kieth | 2018-11-11 |
119 附件1.1 《评分标准和细则》
120 技术商务评分标准:(总分:80分)
120 附件二:中标服务费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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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投标邀请书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广东省第三强制隔离戒毒所的委托,对广东省第三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人员伙房物资配送服务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编号:FEGD-CT15071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第三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人员伙房物资配送服务招标项目
三、采购预算:约230万元/年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项目内容:本项目为广东省第三强制隔离戒毒所所需的戒毒人员伙房物资配送服务,所需物资按戒毒所订单分批供应,戒毒人员伙房物资配采购金额约230万元/年;
货物的供应期为2015年4月1日至2017年3月31日.货物详细技术参数执行标准、规格等详细见招标文件中的
第四篇用户需求书. 投标人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五、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的企业、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3、投标人必须具有与本项目采购货物相应的经营许可;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4、提供至投标截止前
3 个月内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存在隶属关系或同属一母公司或法人的企业,仅能由一家企业参与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凭以下加盖公章的资料前往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投标人需携带以下相关原件备查) (1)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法人代表/负责人证明及授权文件(原件);
(5)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6)提供至投标截止前
3 个月内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
(7)供应商资格要求提供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备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7、本次项目不接受在广东省戒毒工作管理局下属各戒毒所以往的项目执行过程中有不良记录或合同纠纷的投标人报名.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3月26 日起至2015年4月1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六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4月16 日14 时30 分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六楼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4月16 日14 时30 分
十、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六楼 十
一、招标文件公示/下载:招标文件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戴小姐 采购人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20)83642820-825
电话:(020)36631213 传真:(020)83497019 传真:(020)36631213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 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均禾街七星岗 222号越良大厦六楼 761号 邮编:510095 邮编:
510000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越秀桥支行 帐号:3602064919200117660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年3月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