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达达恰西瓜 | 2018-11-18 |
一、取消医用耗材加成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的依据
1、《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行动方案的通知》(粤府〔2018〕52号)规定:巩固完善公立医院补偿新机制.
各地要对落实全面取消药品加成政策情况进行阶段性总结评估,对公立医院因取消药品加成减少的合理收入,严格执行当地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确定的补偿途径和比例,落实不到位的地区要限期整改,并于2018年8月底前把整改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公立医院有序运行.2018年底前全省全面取消医用耗材加成,由此减少的合理收入,全部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予以补偿.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2018年至2019年,各地每年要至少调整一次医疗服务价格,确保取消药品和医用耗材加成后,医疗服务价格实际补偿水平达到政策规定的补偿比例,并逐步建立价格动态调整机制.中医服务项目价格调整不受调价总量限制,落实对儿科等倾斜支持政策.
2、《潮州市公立医院全面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工作方案》(潮医改办函〔2018〕14号)规定:2018年12月上旬前拟定《潮州市公立医院全面取消医用耗材加成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3、《广东省深化医药卫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粤府〔2017〕32号)要求: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要求,分类指导、理顺不同级别医疗机构间和医疗服务项目的比价关系.精准测算所有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后的医疗服务价格,同步调价、动态调整.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价格由政府制定,其余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
4、《广东省医改办关于全省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价格补偿情况的通报》粤医改办函〔2018〕15号要求:价格 补偿落实不到位的地方要认真分析和总结,梳理存在问题,查找原因、精准施策,制定针对性强的整改措施.尽快开展新一轮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工作,并按要求于2018年 8月底前将整改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公立医院良性运行.
二、现行医疗服务价格的情况
1、基本情况.县级公立医院、城市公立医院这两个层级医疗机构分别执行不同的价格政策,医疗服务价格体系不合理.2015年全面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后,潮安、饶平县级公立医院分别执行2015和2016年由市确定指导原则,各县制定具体标准的县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同步取消药品加成.城市公立医院自2017年7月1日起取消药品加成,执行2017年7月版的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
2、现行医疗服务价格的矛盾.相同级别的县级医院和城市医院,执行不同的公立医院基本医疗服务价格,根据省医改办的评估通报,我市的县级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后,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的总体补偿率只有54.9%,远未能达到县级医院达到政策规定的80%水平;
城市公立医院虽然总体补偿率达到政策规定的水平,但也有个别医院达不到政策规定的80%水平,存在不平衡的情况.
三、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的总体原则
1、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方案,将县级公立医院、城市公立医院价格统一按医疗机构的级别(三级、二级、)定价,相同级别的医院执行相同价格,彻底改变原来县级二级医院和城市二级医院的价格的不合理现状.本次对县级二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进行相应调整,与城市公立医院同步全面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参照城市二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执行(试行期一年),试行期完前三个月进行价格评估,再视补偿水平情况进行价格动态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