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迷音桑 | 2018-11-19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生工作,保证北京科技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8年北京市成人高校招生宣传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北京科技大学是以工为主,工、理、管、文、经、法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全国首批正式成立研究生院的高等学校之一.是首批进入国家"211工程"建设行列的高校,是首批"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项目试点高校.2017年,学校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 第三条 招生计划:2018年各专业来源计划将根据考生报名情况和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计划执行. 第四条 学习形式:业余、函授;
学习年限:高中起点本科(以下简称"高起本")最短学习年限为5年,专科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专科最短学习年限为2.5年. 第五条 北京科技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北京科技大学成立了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管庄校区院长、党委书记,常务副院长担任组长,主管远程与成人学院副院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学校教务处、学校纪委监察、管庄校区党委纪检委员、远程与成人教育学院等主要负责人组成,全面负责北京科技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七条 北京科技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办公室是北京科技大学组织和实施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北京科技大学成人高等教育业余、函授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北京科技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 报考条件 第九条 北京科技大学成人高等教育面向全社会招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第十条 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大学专科毕业证书人员. 第十一条 "三支一扶"和义务兵役退役的高职毕业生按国家相关规定、凭有效证件并经本人申请可免试入学. 第十二条 考生报名须对本人所填写内容及所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完全责任. 第十三条 北京科技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所招专升本专业不加试任何专业课.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北京科技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按投档考生的总成绩和专业志愿顺序、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五条 考生发生舞弊行为,我校将严格依照《刑法修正案
(九)》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等法律法规取消考生入学资格. 第十六条 本校上线人数不足15人的专业不开班,不足开班人数的专业将予以取消,考生可参加专业调剂或选择其他院校. 第十七条 符合国家规定照顾录取条件的考生,其增加投档的分数计入总成绩.?
第五章 其他第十八条 收费标准 本校成人高等教育根据北京市主管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结合当地实际情况,依照专业和层次按学年收取学费: 业余专 科: 1958-2646元/学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