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865397499 | 2018-11-26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健全女童保护项目(以下简称 女童保护 )的志愿者讲师管理制度,规范讲师正常有效开展相关工作,维护各方合法权益,结合本项目的宗旨、目标,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 女童保护 所有讲师,讲师的资格准入、管理审核、奖惩、权利和义务等机制,须遵守此办法.
第二章 资质认证 第三条 女童保护 讲师的培训、试讲考核,由 女童保护 教研部(以下简称教研部)统一负责. 第四条 任何人都可以填写讲师报名登记表,向教研部提交申请.由于 女童保护 课程的特殊性,建议报名讲师为女性. 第五条 以 女童保护 具有知识产权的教案从事相关儿童防性侵课程讲课公益活动的志愿者,须通过申请、备课、试讲等环节,考评合格后,方可获得 女童保护 讲师资格. 第六条 讲师资格是志愿者通过教研部专业培训、拥有 女童保护 标准教案授课能力的唯一有效证明.讲师资格证书由 女童保护 统一印制并核发,有效期一年.此资格仅证明志愿者拥有 女童保护 讲师身份,不可用于任何商业活动. 第七条 申请者试讲通过后,获 女童保护 讲师资格,方可对外授课.讲师资格每年审核一次,相关文件将由教研部进行登记存档. 第八条 女童保护 将在官方网站、官方微博、微信三大平台公开经过资格认证的各地讲师名单,供全社会公众查询. 第九条 每年年末,教研部将进行年审工作.教研部将对各地讲师进行考核.讲师须向教研部提供最近一次讲课的完整视频. 第十条 年度审核通过者,可自动获得第二年 女童保护 讲师资格.讲师资格证可在官网查询其是否有效延续. 第十一条 女童保护 讲师分为三个级别:
(一) 初级讲师 :讲师拥有对14岁(含)以下儿童开展防性侵课的资质.
(二) 中级讲师 :讲师拥有初级讲师的授课资质;
有对小学、幼儿园教师及家长进行培训的资质.
(三) 高级讲师 :讲师拥有中级讲师的资质;
并可对未经系统培训的普通志愿者进行讲师培训、试讲、监督及考核.
第三章 权利义务 第十二条 女童保护 外派讲师开展地方授课,将为其统一购买人身保险,并负责协调解决其差旅费用(具体报销额度参照基金会差旅管理办法或开课地合作协议). 第十三条 女童保护 外派讲师,根据实际情况,发放相应补贴. 第十四条 女童保护 肯定讲师的付出和贡献. 女童保护 官方媒体平台将积极配合对讲师活动进行预告、宣传或推广. 第十五条 女童保护 讲师实行讲课备案制,讲师需至少提前24小时向教研部报备开课地点、开课人数等开课资料.违规者参照本办法第二十六条处理. 第十六条 讲师讲课后须当日反馈活动照片、文字资料, 女童保护 进行宣传推广.由于网络等原因无法及时反馈的,可延后一日.违规者参照本办法第二十六条处理. 第十七条 内部流通资料未经许可,讲师不得私自外传.违规者参照本办法第二十六条处理. 第十八条 项目志愿者、讲师要严格按照最新版教案试讲和授课,不得私自修改、添加或缩减教案内容.违规者参照本办法第二十六条处理. 第十九条 讲师不能私自收取讲课费用.违规者参照本办法第二十六条处理. 第二十条 讲师可接受媒体采访,但需要提前向 女童保护 公关部报备受访内容.讲师独立或与其他组织、部门合作开展活动,需要提前向项目公关部报备,不得以 女童保护 讲师的名义私自讲课.违规者参照本办法第二十六条处理. 第二十一条 原则上,地方讲师接受地方团队管理,地方讲师应积极参与,并配合地方团队开展的其他活动.特殊情况,不愿意或不能加入地方团队的讲师,由教研部统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