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人间点评 | 2018-11-29 |
6.3.5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7. 谈判有效期 *7.1 从谈判开始之日起,响应文件有效期为60天.有效期不足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7.2 特殊情况下,在采购有效期满之前,采购单位可要求供应商延长有效期,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供应商可拒绝上述要求而予以退还保证金.对于接受要求的供应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有关保证金的规定在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8. 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8.1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果响应文件没有满足本谈判文件的有关要求,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2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