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8-12-05 |
基本情况 表1 项目名称红薯淀粉加工 建设单位长宁县华昌薯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余正昌 联系人余正昌 联系电话15388338820 邮政编码 644307? 通讯地址宜宾市长宁县双河镇大沙坝 建设地点宜宾市长宁县双河镇大沙坝 立项审批部门 长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审批文号 川投资备【2018-511524-01-03-265223】FGQB-0049号建设性质新建 改扩建 技改 行业类别 淀粉及淀粉制品制造(C1391) 总投资50万元 环保投资 4万元 投资比例8.0% 占地面积1074.48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 750平方米 评价经费万元 1.1工程内容及规模 1.1.1项目由来 长宁县华昌薯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专门从事红薯淀粉加工、销售为一体的民营企业,该公司成立于2008年,目前红薯淀粉加工生产能力为260吨/年;
该公司在成立时按相关要求履行了相关环保手续,由于当时环保管理制度和环保政策不完善,加之受历史遗留问题等因素影响.因此,当时仅对加工生产车间进行了登记备案,而未进一步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加之该公司成立至今已生产运行的10余年间部分设施已做了相应的调整.因此,按相关环保管理要求,本项目需重新开展环境影响评价. 该公司目前为租赁长宁县双河工艺厂现有1074.48平方米的闲置用房进行生产,目前共建设有1条红薯淀粉加工生产线,年红薯淀粉加工能力为260吨/年;
项目劳动定员3人、年工作45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44号)等的相关要求,本项目应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重庆大润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受长宁县华昌薯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承担了 红薯淀粉加工 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我单位立即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到现场进 1.基本情况 续表1-1 行踏勘,在认真调查和广泛收集资料的基础上,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和业主提供的相关于项目基本资料,编制了完成本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并由建设单位报请环保主管部门审查.通过审批后的报告表及其批复文件将成为指导本项目建设和环境管理的重要依据. 1.2项目建设可行性分析 1.2.1项目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为红薯淀粉加工,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中淘汰、限制类项目,属于国家允许类项目;
同时,长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川投资备【2018-511524-01-03-265223】FGQB-0049号》文对项目的建设进行了备案.因此,本项目不违背国家及地方现行产业政策和要求. 1.2.2项目选址可行性分析 本项目选址位于长宁县双河镇大沙坝,为租赁长宁县双河工艺厂现有1074.48平方米的闲置用房进行生产,不新增工程占地.项目占地面积1074.4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50平方米,该项目所在地选址属于工业用地,本项目为租赁长宁县双河工艺厂闲置的厂房进行建设.根据现场调查和了解,本项目建成至今未有相关环保投诉,并根据长宁县双河镇国土资源所出具的《证明》可知,本项目用地不占用基本农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