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梦里红妆 | 2018-12-11 |
二、办理依据 《山东省供热条例》(2014年3月28日通过)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供热规划、建设、经营、使用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所称供热,是指供热企业依靠稳定热源,通过管网为用户提供生活用热的集中供热行为. 第五条: 省、设区的市、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供热管理部门(以下统称供热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供热及相关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三、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 莱西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城建局窗口(莱西市长岛路148号).
四、办理条件 在城市集中........